蘇亦承從書房回來,看見洛小夕坐在地毯上。
地毯上散落著一張張設計圖紙。
圖紙上畫著一雙雙設計新穎的高跟鞋。
洛小夕是個資深高跟鞋控。
彆人的衣帽間用來裝衣服和鞋子,但是她的鞋子就需要占用一整個衣帽間。
市場上所有的女鞋品牌,不管是經典款還是最新款的鞋子,洛小夕隻要看上了,都會收入囊中。
然而,這無法滿足洛小夕。
買膩了商場專櫃的高跟鞋,洛小夕開始自己動手設計。
洛小夕從小就注重自己的形象,又不願意走尋常路,因此對時尚的嗅覺很敏銳,再加上她對鞋子確實很有研究,設計起來得心應手。
她甚至說,她從設計高跟鞋這件事中,找到了靈魂中最安靜的那一部分。
蘇簡安似懂非懂,問:“你以後要改行當高跟鞋設計師嗎?”
“不!”洛小夕一字一句,聲音鏗鏘有力,“我要打造自己的高跟鞋品牌!”
“……”
蘇簡安聽得一愣一愣的。
她感覺洛小夕是認真的,但又不太確定。
後來,洛小夕用實際行動告訴蘇簡安答案——她不但設計出一款又一款高跟鞋,還做出了品牌的第一雙鞋子。
也是在那個時候,洛小夕懷了諾諾。
洛小夕身體條件不錯,懷上諾諾的初期也沒什麼太大的反應,她很想繼續自己的高跟鞋事業,卻遭到蘇亦承和父母的一致反對,連蘇簡安都不太支持。
所有人的理由都一樣:懷孕初期還是應該好好休息。萬一洛小夕或者她肚子裡的小家夥出點什麼意外,隨時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洛小夕出乎意料地沒有堅持,收好設計圖紙,暫停手上的工作。
這些設計圖紙在文件夾裡一呆就是大半年,直到今天才重見天日。
蘇亦承看見了,有些意外,也不那麼意外。
這大半年,洛小夕雖然沒有再提過她的高跟鞋品牌,但是他知道,洛小夕想做的事情,她不會輕易遺忘,更不會毫無緣由地放棄。
蘇亦承內心深處,甚至是期待的。
洛小夕從小在一個商業環境下長大,又是正兒八經的商學院畢業生。
蘇亦承想知道她有沒有商業天賦,能不能從已經成熟的市場分一塊蛋糕。
蘇亦承走過去,坐到洛小夕麵前。
洛小夕盤著腿看著蘇亦承:“諾諾已經會翻身了,再過一段時間就可以坐穩了。”
“嗯。”蘇亦承示意洛小夕繼續說。
“我想把諾諾交給我媽和保姆,去做我想做的事情。”
洛小夕纖長蔥白的手指撫過設計圖紙,唇角的笑意帶著一抹期待。
地毯上的每一張設計圖,都是她親手一筆一筆畫出來的。
這些圖紙,是她另一種意義上的“孩子”。
她希望這些“孩子”可以儘快變成實物,擺在商場的展示櫃裡,被喜歡它的女孩子帶回家。
洛小夕知道這個過程很不容易。
但是,不去嘗試,就永遠沒有成功的可能。
現在,就差蘇亦承點頭答應了。
洛小夕心裡有把握沒把握各占一半概率。
諾諾雖然長大了一些,但畢竟還不滿周歲,蘇亦承應該還是希望她可以繼續照顧諾諾。
但是,她等不及了。
她當然也是愛諾諾的。
同時,她也想完成自己的夢想。
就在洛小夕糾結蘇亦承會不會答應的時候,蘇亦承緩緩開口道:“好。”
……哎,他說的是:“好”?
洛小夕不可置信的看著蘇亦承:“你……這是答應了嗎?”
蘇亦承挑了挑眉:“難道你希望我拒絕?”
“當然不是!”洛小夕收拾好激動的情緒,說,“我隻是有點意外。你……你真的這麼輕易就答應我了?”
蘇亦承皺了皺眉:“你為什麼覺得我不會輕易答應你?”
“因為諾諾還小啊。”洛小夕不假思索,“我以為你會希望我照顧諾諾到滿周歲。”
蘇亦承拍了拍洛小夕的腦袋:“看來一孕傻三年是真的。”
他當然希望洛小夕可以照顧諾諾到滿周歲,但這必須是在洛小夕也想這麼做的前提下。
如果洛小夕想去打拚自己的事業,他不會阻攔,也沒有理由阻攔。
蘇亦承始終認為,照顧孩子——不足以成為把洛小夕留在家裡的理由。
他和洛小夕是夫妻,諾諾是他們兩個人的孩子,留在家照顧孩子的人為什麼不是他,而是洛小夕呢?
他的事業,和洛小夕的夢想,重量應該是一樣的,沒有哪個更重要或者更有意義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