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代文中被搶身份的真千金10(2 / 2)

賣出去的產品,很多也有質量問題。

特彆是最近幾年,效益越來越差。

當時扣著陳家的工資不發,有一半也是這個原因。

正好屠芳和陳嫻的關係不怎樣,正好就利用了這點。

事後又裝傻,工會的工作人員過來的時候,乾脆把責任都推了出去。

廠長這樣的行為,確實很讓人詬病。

卻是現在大多數人會做的。

“陳嫂,陳嫻,廠裡這邊就工傷的事,做以下處理。陳嫂就醫期間產生的醫療費,全部報銷。”

也僅此而已。

但陳嫻並不滿意。

廠長說的那些,是現在市麵上很多廠都會做的一種處理方案。

大多數,都秉承這一點。

覺得這樣的賠償條件,實在太好。

卻不知道,這樣的賠償條件,是最基本的。

“那就醫期間照顧我媽的務工費呢?”

廠長的眼皮跳了跳,他就知道陳嫻沒那麼容易滿足。

要不是工會那邊已經被心動,廠長很想說一句,就這些了,愛要不要。

最後,另外給了陳嫻一百塊錢,作為照顧陳母的務工費用。

這讓陳嫻很滿意。

廠長還是很講道理的,不像有些人。

陳嫻滿意地點頭,隨後道:“剛才我和我媽進來的時候,似乎大家在商量我媽工位的事?”

所有的人耳朵都豎了起來。

陳嫻卻並沒有看這些人,而是直接問吳廠長:“廠長,我阿母的工位,是屬於她的對吧?”

廠長:“那是自然。”

陳嫻:“誰想得到這個工位,都得我阿母同意對吧?”

廠長已經想到她想說什麼了,“陳嫻你放心,你阿母的手是在廠裡受傷的,這個工位一直都屬於她,不會平白失去。”

本來就是。

大家心裡都清楚得很,隻要陳家不鬆口,這工位的事,誰也搶不走。

雖然陳母傷了手指,無法做那些細膩的工作,但是換到其他的工作崗位上,也是一句話的事。

誰還會不願意呢?

聽到廠長這麼說,那些本來還為這個工位爭得頭破血流的那些人,臉色都不是特彆好看。

有人道:“可是李雪芬的手斷了,乾不了了,這工位怎麼也得讓出來。”

廠長被這些人纏煩了,如今陳嫻這個正主的女兒來了,他自然將這事都推了,“那也該由陳家人頂替,你們在這搶什麼搶?”

這話一出,所有人的臉色並不好看。

陳嫻卻笑了,廠裡的領導還算公正。

本來她都做好了,如果廠裡的領導想把工位賣了,她就去工會舉報,這會倒省了她力氣。

她點頭:“我阿母的工位,就算她乾不了,還有我。就算我不乾,還有我三弟。”她沒說下麵的兩個弟弟,畢竟這兩個弟弟妹妹,一個才十歲,另一個才八歲,都不是能上班的年齡。

其實,就是她三弟,那也才十二歲,也沒到成年,就是她自己,也才十六歲,都沒到十八歲成年。

但誰讓現在是七十年代呢,十四歲其實是可以頂替工位了,她自己十六歲,更可以上班了。

就算她不要,也可以賣錢,還輪不到被他們搶。

當然她也不會賣。

但這些人卻不這樣想,認為就陳嫻一個十六歲的小姑娘,還能跟他們搶?小小年紀,也不是能夠上班的。

還有一些想到了買工位,“陳嫻,陳嫂,把這個工位買給我們行不行?”

陳嫻還沒有來得及回答,陳母一口回絕。

“不行。”

作者有話要說:嗯,所有更新完成。太晚了,困了,睡覺,明天再起來捉蟲修文。

紅包明天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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