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年代能活下來就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想要把日子過下去,就得方方麵麵都得算計上。
所以嫁女兒的人看不起窮人,也是有原因的。
如果女兒找了一個窮夫家的話,不但女兒嫁過去,要受罪,而且男方家也給不起什麼像樣的聘禮。
這跟白送也沒多大區彆。
而男方家庭,之所以早早的給兒子選上一門親事,早早的結婚,除了為家裡。添加人口之外,還有一個比較隱秘的原因。
男孩子早早的結婚就可以儘早的收心,如果他們不結婚的話,在有了新衝動的情況下就會做出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比如把某戶人家女兒的肚子搞大。
隻要這件事情發生了,那就是醜聞。
男孩子還好一些,可女孩就慘了。
那個年代的人都沒有避孕的常識,女孩一般**之後,大部分的概率都會懷孕。
而懷孕這件事情是瞞不住的,那女孩的肚子漸漸大起來的時候,她的父母就會知道這件事情,然後逼著女孩說出男孩是誰。
那年代的女孩都是很傻的,她們寧願被打死也不會說出男孩的姓名。
如果那個男孩子肯負責任的話,就會主動站出來,然後將女孩迎娶過門。
不過就算他們兩個結婚了,女孩子也還是會被人戳脊椎的。
會被人罵作不自重。
而嫁到男方家,男方家的父母,也會懷疑女孩肚子裡的孩子是不是自己家的。
這還算情況比較好的。
如果,女孩子遇到那種不肯負責任的男孩,那她們的下場就會非常非常慘。
那個年代的人是很好麵子的,女孩子未婚先孕,而且不肯說出男方姓名的情況下,一般來說,她的家裡人都會跟他斷絕所有關係,並把女孩趕出家門。
被不僅如此,還會通知所有的親戚。
被趕出去的女孩,在孤苦無依的情況下,往往下場都會很淒慘。
要是運氣好一點的,能夠找個落腳的地方,然後將孩子生下來,母子倆就此相依為命。
如果運氣差的話,那就不好說了,因為那種情況下,什麼樣的下場,都有可能發生。
正所謂,喜歡是擁有,愛是付出。
如果一個男孩子真的愛那個女孩的話,是不會在結婚之前碰她的。
因為那對女孩子的傷害會很深很深。
所以,往往來說,女孩未婚生育的情況下,男孩都會選擇沉默,都不會負責任的。
因為他們的目的已經達到,而且他是沒那麼愛女孩的。
那個時候,剛剛十四五歲的老奶奶和小老頭,因為年齡還比較小,不太敢跟自己的家長說這件事情。
而他們兩個人,彼此之間也比較珍惜對方。
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最多也隻是拉拉手而已。
然後就等著年紀稍微大一點,跟父母講這件事情。
可惜的是,意外,往往就會在不經意之間到來。
就在兩人,準備再過段時間就跟父母攤牌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老奶奶的父親,因為不小心把人打死了,害怕被槍斃的情況下,連夜帶著他的妻女,離開了家鄉,不知所蹤。
老奶奶和小老頭,兩顆剛剛萌發情絲的心,也就此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