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席又開始議論紛紛,被告律師則立馬乘機道:“那個時候我的當事人找不到證人,所以心急則亂,以為證人遇到了危險,情急之下才說出這句話來確保證人的安危。”
“證人遇到危險,被告應該第一時間通知警方,而不是私自恐嚇公民人身安全,更何況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危害證人,被告出於自己的臆想就判斷我的當事人危害證人,甚至出言威脅恐嚇我的當事人,這對我的當事人會造成多大的心理影響?”原告律師義憤填膺的回道。
“這可不是什麼臆想,眾所周知證人和原告關係惡劣,我的當事人有所懷疑也在情理之中。”被告律師據理力爭道。
審判長沉默了會,又把視線投向證人席,“證人,你和原告關係怎麼樣?”
蘇軟軟低著頭,手裡不斷揪著衣角:“我……我和姐姐關係很好,姐姐從來沒有傷害過我。”
旁聽席的蘇閔眼神忽然複雜了起來,好在這個丫頭沒有徹底昏了頭,可是在感情這件事上實在是太糊塗了。
倒是其他人忍不住竊竊私語,反而覺得蘇軟軟是迫於無奈才這樣說,一個真千金一個假千金,蘇彌怎麼可能不怨恨蘇軟軟這個搶走她榮華富貴的假貨。
“各位都聽到了,證人自己親口承認和我的當事人關係很好,而被告的猜測一切都歸於他的臆想,隨後就對我的當事人進行威脅恐嚇,這已經嚴重威脅到我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原告律師高聲道。
蘇彌適時出聲,“被告口口聲聲稱和證人是真愛,可是當視頻放出來的時,證人麵對千夫所指,可被告卻一聲不吭,任由證人遭受那些辱罵,這就是被告口裡所謂愛?”
“況且證人為什麼會失蹤?那也是因為被告冷漠的態度刺傷了她,所以證人才選擇逃避外界一切聲音,歸根究底都是被告自己的懦弱無能,卻把證人的失蹤歸根在我身上,這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無恥行為?但凡他出來說一句話,證人會失望的跑出去嗎?”
旁聽席不禁交頭接耳,記得當時好像的確是這個情況,所有人都在罵蘇軟軟,可麵對質疑齊勻隻想著拿回U盤,並沒有出來回應一句和蘇軟軟的關係,如果真的在乎怎麼可能一聲不吭,而且還讓蘇軟軟當小三這麼多年。
而此時蘇家人一個個則是眉頭緊蹙,仿佛沒想到一個瘋丫頭居然能邏輯清晰到這種地步,難道是間接性精神病?
“我的當事人說出那句話並非臆想,而是因為原告有精神障礙,一旦發病就會打人,所以我的當事人有所擔心也在正常之中。”被告律師頭冒冷汗道。
聽到這,審判長反而皺皺眉,“可是根據原告遞交的精神監測證明,上麵顯示她並沒有精神障礙。”
沒有精神病????
旁聽席忍不住竊竊私語起來,怎麼可能沒有精神病,上次他們都親眼看見蘇彌發病掀桌子又打人,這不是精神病是什麼?哪個正常人會在那個場合掀桌子打人?
蘇家人倒是了然於心,隻覺得蘇彌肯定是在證
明上做了手腳,打死他們也不相信這瘋丫頭沒病,要是對方沒病,那精神病院都可以解散了。
不過他們也不會在這個時候出來拆台,不管怎麼說蘇彌代表的是蘇家的臉麵,萬一官司輸了,對他們來說也不是什麼好事,況且這齊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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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原告發病也不是一回兩回,之前就有許多目擊證人親眼看到!”被告律師頓時提高聲音。
齊勻坐在那不由閉上眼,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會在一個瘋女人身上栽跟頭。
隨著一個證人上來,每個人都認出這是舟遠集團的副總,看起來對方這時候已經決定站隊齊家那邊了。
“這位證人也曾參加過那場訂婚宴,並且位置距離原告十分近,且親眼看見原告毫無預兆掀了桌子,並且暴揍我當事人的弟弟,這不是精神病是什麼?所以我有理由懷疑這張檢測證明的真實性。”被告律師振振有詞道。
蘇彌麵無表情道:“我為什麼掀桌子打人?這個應該問被告的弟弟,喔,各位陪審員可能還不清楚,我的妹妹原本和被告的弟弟是指腹為婚青梅竹馬,可是被告在自身有未婚妻的情況下,還勾搭我的妹妹蘇軟軟,我們蘇家也是有頭有臉的人家,試問,誰在這種情況能忍得住滿腔怒火?”
聽到這話,陪審團也是吸了口氣,縱然知道這個案子複雜,但沒想到會這麼錯綜複雜。
“當天被告的弟弟多次出言挑釁侮辱,口口聲聲稱我惡毒,說我欺負蘇軟軟,我都一再忍讓,誰料他變本加厲,我才忍無可忍給了他一點教訓。”
“我更加不理解的是,男性在大庭廣眾之下打人這就屬於口角糾紛,為什麼女性打人就會被人看成精神病?難道我們女性就天生應該忍氣吞聲嗎?”
“對,我是打了他,但那也屬於他主動尋釁滋事,另外我還踢了被告一腳,那也是出於實在無法忍受這種渣男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被告可以告我打人,我也會按價賠償,但是給人扣精神病這種帽子難道不也是一種誹謗嗎?一旦外界認為我有精神病,今後我和繼承家業將徹底無緣,其中的損失被告可以負責嗎?”
整個法庭寂靜一片,被告律師也隻覺得汗流浹背,他們準備的有利證據現在通通被原告推翻,這對他們來說是極其不利的。
可是齊總說過這蘇小姐有精神病,一不高興就會打人,但對方這哪裡是像有精神病的樣子。
“可是原告也不是第一次打人了,之前錄製節目還曾把節目嘉賓打到住院,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原告患有間接性躁狂症,在那種情況下危害到證人也十分正常,所以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沒有理由的設想。”他還是硬著頭皮道。
這時候杜宇也作為被告方證人慢慢上了證人席,可頂著各種各樣的視線,他反而覺得如芒在背。
看到對方,蘇彌隻是湊近話筒道:“我為什麼打他,他應該心裡清楚,他對我進行性騷擾,我正當防衛有什麼問題?什麼時候社會變成了這樣?女性再遭受不法侵害時就一定要選擇忍讓嗎?那麼我遭受的
精神損失誰又來賠償?”
“也有人會說,我可以口頭拒絕,不一定非要用武力解決,可是有些男人就十分自信,哪怕言語排斥他卻覺得女性在欲迎還拒,證人就屬於這種自以為是的垃圾,我已經充分表明對他的不喜,他反而說我想不想和他發生關係,試問,這種情況下我還能說什麼?如果我不用武力維護自身權益,誰知道他會不會變本加厲對我進行不法侵害?∨_[]∨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聽到她的話,陪審團都是互相交換著意見,原告這樣子怎麼也不像是有躁狂症,更何況還有檢測證明,大概也就是家裡有錢,受不了一點委屈,所以才喜歡動手打人,不過她說的也沒有錯,不一定女性打人就是有精神病,更何況這也屬於正當防衛。
蘇彌麵無表情的坐在那,她打了男主是事實,哪怕對方要告她,她最多也隻是關幾l天,可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他齊勻被自己給打了,到底誰更丟臉顯而易見。
霸總又怎麼樣,隻要證據確鑿,她就不信對方還真的能一手遮天。
更何況她現在的氣運值已經超過女主,不可能還被男主光環壓一頭。
後麵又休庭了下,經過一番拉扯,法官才宣讀了一審判決書。
“經本庭審理查明,被告齊勻通過莫須有的猜測誹謗原告聲譽,對原告的社會地位影響已經構成傷害、且被告恐嚇原告態度惡劣,無視法律法規,本院認為被告誹謗、恐嚇罪名成立。”
“被告齊勻因誹謗、恐嚇他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緩刑兩年,並需賠償原告兩百萬精神損失費。”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本院或者滬城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聽到這個判決書,旁聽席都是恍恍惚惚,商業糾紛打的你死我活常見,可因為誹謗把人告進局子裡的還是頭一遭,偏偏蘇彌還成功了。
聽到要緩刑兩年,蘇彌還是有些不夠痛快,緩刑兩年就等於現在不用坐牢,如果在外麵兩年內沒有再犯罪,那麼那一年三個月也不需要再坐了。
但如果對方兩年內有違法亂紀的行為,那麼到時候對方就會被即刻收監。
以這個煞筆的德行,找出對方違法亂紀的證據,這倒不是什麼難事,怕就怕對方以後有了防備,開始謹言慎行。
但是一審能打贏就已經不錯了,現在判決書已經出來了,不管二審怎麼樣,隻要所有人知道這煞筆因為誹謗而判刑,勢必會影響他們公司的股票以及產品銷售。
也能讓對方的臉丟到太平洋,讓他天天裝逼,有本事接著裝。
還沒有走出法院,蘇彌就立馬給周姐打電話,趕緊發通稿買熱一,最好連國外的新聞也一起買了,她要讓這裝逼犯丟臉丟到全世界。
“對不起姐姐。”
沒多久,蘇軟軟就紅著眼眶湊了上來,“我……我會向你證明,齊勻他是真心愛我的。”
蘇彌餘光一瞥,“哦。”
對方要做虐文女主,她當然隻能選擇尊重,反正被囚禁小
黑屋的又不是她。
見她居然不罵自己,蘇軟軟心裡反而有些失落,果然姐姐已經對自己徹底失望了。
而這時一隻手突然將她拽過去,齊勻目光冷然的盯著對麵的人,“律師不錯。”
站在蘇彌旁邊的律師也是保持微笑,他拿了蘇董事長的錢,當然要給雇主全力以赴,打官司哪有不得罪人的,隻不過這次能贏多半也是靠蘇小姐超強發揮,不然他還真的沒有那麼大把握能贏。
蘇彌輕蔑的上下掃量他眼,“廢物從來不會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所以他叫廢物。”
說完,她轉身徑直走出法院,而管家也立馬給她拉開車門。
隻有齊勻一臉陰沉的看著身邊的律師,“你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後者滿頭大汗站在那也不敢出聲,他哪想到對方來勢洶洶準備充分,而且就連精神病都可以洗乾淨,局勢對齊總自然而然就不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