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已經好得七七八八,李小玉急切地想去縣城。李父知道攔不住她,隻得給她準備了一些防身的東西,再三地囑咐倆兄妹一切以安全為主,遇到事情先保命,去了縣城一定要去找任春……嘮嘮叨叨地說了一大堆。
兄妹倆用書包裝上換洗衣服,背上二十斤大米,由李父打著手電筒送去鎮上坐班車去縣城。
到鎮上,班車還沒到。李父問了旁邊的人,知道時間還早。想著去國營飯店找黃大廚換點糧票,再給孩子買點吃的。
父子三到國營飯店後門,讓李小玉放出六十條大魚放在大盆和桶裡,再把上次的油壺拿出來。
敲門找黃大廚出來收魚,黃大廚見到父子三個,笑得跟個彌勒佛似的,熱情得不要不要的。
稱過魚,黃大廚對李父道:“李醫生,魚有五百三十斤,還是上回的價,你要換點什麼?”
“給我換二十斤糧票,其餘的給錢就可以了。”李父道。
“行,那你能隔五天給我送一批魚過來嗎?你這魚沒腥味,口感好,很受歡迎,每次送來的都有點不夠賣的。”黃大廚將錢和票遞給李父。
李父接過錢票:“魚真不能保證,有就給你送來。“
在前堂吃了早飯,又買了十個大肉包和十個饅頭,把錢和票都給倆兄妹,讓李小玉收好。
送倆兄妹上了車,直到車開遠了,李父才離開去找李二姑看上次買的東西有沒有買到。
鎮上距離縣城有三十九公裡,一路顛簸,到縣城時已是中午時分。這年代的交通,親們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