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說你們倆能不能收斂一點?人家小夥子還沒說什麼呢。”李雯好笑的看著韓虹和黃小明。
“感謝兩位老師的賞識,我一定會好好考慮的。”
方景沒有同意也沒有拒絕,而是打一個馬虎眼誰也不得罪,這種場合說的話誰信誰是傻子,也許人家就這麼隨口一說。
再說韓虹和黃小明也不是最佳選擇,韓虹公司一直搞的是音樂這塊,不怎麼賺錢,沒見就她一個人撐門麵?
方景要真是過去的話估計得天天練唱歌,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出頭,黃小明更不要說了,搞生意倒是有一套,但培養藝人完全是新手。
沒見他一天天的都是負麵新聞纏身,不管拍電視劇還是上綜藝,沒哪次不被黑的。
“我們尊重你的決定。”韓虹點頭,“像你這樣的原創歌手很難得,我真的不希望你被埋沒,所以我給你過。”
“謝謝老師!”
“方景,十八歲,我看你詞曲老辣,不像是新手,你寫歌多久了?我說的是寫歌,不是唱歌。”
等韓虹問完,李雯用筆敲打著桌麵,一邊再次看方景資料一邊問。
“我初中就開始嘗試寫了,那時候閒著的時間也多,到現在為止好幾年了。”
“這麼久,那你寫了多少首歌?”
“不知道,沒數過,大概五六十首吧。”
李雯頓時來了精神,仿佛抓到一隻有趣的獵物,“我看你資料上寫著出生農村,小時候家庭條件也不好,有沒有想過賣歌?
據我所知這幾年的音樂市場還是不錯的,賣歌對當時的你應該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三位導師,全場幾百人的目光聚集在方景身上,一個十八歲的男孩能寫出這麼這麼經典的歌,不得不說有點讓人懷疑。
李雯表麵是問他賣歌的事,其實也是變相讓他解釋歌的由來,有沒有可能是旁人捉刀。
“有想過。”方景笑了笑,“不僅想過,我還做過,初中的時候我投過音樂公司,不過石沉大海。
我還以為是人家看不上,直到一段時間後我在路邊音響店聽到那首歌。
改了幾個詞,改了幾個音,歌名都沒變。現在這首歌都還在幾個音樂榜上排著前十。”
“轟!”
全場嘩然,誰也沒想到導師的隨口一問居然扒出這麼大一個瓜,騙歌!這也太無恥了,看樣子這個音樂公司來頭還不小。
根據方景所說,這首歌已經麵世好幾年了,但能占據音樂榜前十一般都是當紅歌手,甚至不乏天王級的人物。
李雯神遊天外沒有吱聲,音樂榜前十的人物她敢得罪,但得罪不起人家背後的公司。
見方景盯著她看,全場觀眾也等她回話,想了想還是硬著頭皮道,“你當時沒想過注冊版權嗎?”
“如果沒有注冊版權你是告不過人家的,搞不好還要擔法律責任。”
“我當時都快揭不開鍋了,哪還有錢注冊版權?而且他們是大公司,我也沒想到會發生這種情況。”
李雯鬆了口氣,“也就是說這全是你的一麵之詞?你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那是你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