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些金飾至少也有上百克了吧?夠買多少麵包了?
想到這裡,奈格裡斯說到:“帶路,去買麵包,如果你真的是為了買麵包,那我代表主寬恕你。”
阿伯特眼睛一亮,忙不迭的爬起來,他還以為要完蛋了呢,兩次被逮住,聖靈大人竟然都不砍他?
洞穴口正對著東麵,阿伯特帶路的方向卻是西麵,往西走,同樣是荒涼的荒漠,隻是多了些低矮的灌木。
一路走著,奈格裡斯趁機問到:“阿伯特,天上的那個東西,你說是術士建的,什麼術士?”
“回大人,是煉金術士,元素術士,魔藥術士,虛空術士等等的統稱。”阿伯特應到。
等等?那體係估計很龐大。
“那教會呢?為什麼會變成現在這樣子?連買麵包的錢都拿到不出來給你了嗎?”奈格裡斯問到。
說起這個,阿伯特就傷心了,唉息到:“是啊,教會現在一年不如一年,信仰的人越來越少,供奉越來越少,大家都跑去信奉不死之神了。具體情況怎麼樣,我也不知道,我從小就被選為守墓人,一直守護著這個秘密的石室墓園,從來沒有離開過黃土荒漠。”
一路走著一路聊,奈格裡斯從阿伯特這裡得到了很多信息。
這個位麵最強大的勢力,是不死帝國,是一千多年前建立的,一千多年前根本沒有不死帝國,當時最強大的是術士聯盟和光明教會。
光明教會是虔誠的信徒所組建的勢力,信奉光明,術士聯盟卻是無神論所組建的,雙方分庭抗禮,誰也奈何不了誰。
直到某一天,術士們發明了星爆法陣,光明教會的所有神祇一夜隕落,術士聯盟和光明教會混發了慘烈的大戰。
在持續數十年的戰爭中,突然有一天,一些死去的屍骸站了起來,向著光明教會發起了攻擊。
這些屍骸越打越多,每到一地,都會把過往死去的屍骸儘數複活,仿佛潮水一般湧向四麵八方。
術士聯盟懵了,他們從來沒見過會活動有組織的屍體,這不符合他們的世界觀啊。
但光明教會的反應卻很迅速,好像知道這是什麼東西,迅速做出了反應,所有骷髏必須砍掉腦袋,所有僵屍必須砍爛心臟,光明神術也對不死生物有附加傷害。
憑借著城牆和關隘,人類抵擋住了不死生物的進攻,從那以後,荒野成了不死生物的世界,城市堆滿了人類。
本來照這樣下去,人類估計要餓死一大批,擁擠的城市根本養活不了太多人,可是沒想到幾天之後,城外竟然有人靠近,是那些之前來不及逃進城市的人。
小心翼翼的從城牆把他們拉上來,從這些人的嘴裡,大家得到一個驚天的消息——不死生物不攻擊普通人。
一些不怕死的人出去一試,果然,不死生物不攻擊普通人,白天,它們在乾燥的地方挖坑休眠,晚上爬起來四處遊蕩,如果不是晚上在城外亂跑,甚至碰不到它們。
偶爾挖洞,不小心挖到它們,骷髏們也隻會瞪著兩個空洞的眼睛盯著你,然後不奈煩扒拉四周的土,再把自己埋起來。
它們唯一會攻擊的,是那些穿著光明鎧甲袍服,用光明神術的人,隻要一碰到,立刻嘩啦啦從地裡爬起來,四麵八方,悍不畏死,直到淹沒對方。
聽到這裡,奈格裡斯忍不住拍腿叫絕,靈魂裡對安格說到:“妙啊,陛下這招太妙了,直接把人類和光明教會分化成兩個群體。”
“人類不一定會全是教會的,也不一定是虔誠信徒,要麼困在城裡餓死,要麼隱藏身份出來種地經商生活,隻要踏出隱藏身份這一步,再虔誠的信徒,也會在潛移默化中,習慣沒有教會的生活。”
“久而久之,他們會發現,沒有教會也能活得很好,教會就失去信仰的基礎,再也無法恢複了,妙,太妙了。”奈格裡斯讚不絕口。
走了一個多小時,兩人來到一片岩柱區,一些被風化的岩石,仿佛一根根柱子聳立在地麵上。
阿伯特仔細辯認著,找到了一根岩柱,從柱子底部堆的石頭堆裡,挖出了一個包裹。
“大人,你的鎧甲要脫掉,否則會引來很多賞金獵人的。”一邊說,一邊脫掉自己的祭司袍,換上一件獵人裝束,頭臉都裹起來,隻露出一雙眼睛。
接著又遞給安格一件黑袍,但是卻沒有遮臉的東西。
安格換上黑袍,奈格裡斯趁機問到:“沒有麵罩之類的嗎?這樣被人看到不會嚇到嗎?”
“不會,灰骨祭司嘛,遮臉才會引人注意。”阿伯特說到:“大人,千萬千萬不要顯露任何跟光明有關的力量和標誌,這裡雖然很偏僻,但賞金獵人無處不在,千萬小心。”
骷髏不遮臉不引人注意,遮臉反而引人注意?什麼邏輯?
穿過岩柱區,沒過多久就來到了一個小鎮,走進鎮裡,奈格裡斯就明白什麼意思了。
整個小鎮一半會動的東西都是不死生物。
鎮門口,兩個灰骨骷髏衛兵扛著長矛,把自己掛在欄杆上,百無聊賴的把自己的指骨掰下,接回,掰下,接回。
看到有人靠近,它們抬了一下腦袋,看到阿伯特,它們沒什麼反應,看到安格,它們頓時一激靈,手忙腳亂的從欄杆上下來,昂首立正。
直到安格進入鎮裡,它們才鬆懈下來,再次把自己掛起來。
奈格裡斯心神俱震:“灰骨骷髏這麼聰明的嗎?它們有智慧?它們竟然有智慧?”
奈格裡斯隻見過一具有智慧的灰骨骷髏,那就是安格,怎麼現在兩具守門的灰骨骷髏,竟然也有如此人性化的舉動?
不過它倒是肯定了一件事,這個所謂的不死帝國,肯定是不死君王建立的,因為它看到了鎮裡,人類與不死生物和諧共存的場麵,這跟當初世界中轉站沒停轉之前一模一樣。
阿伯特用最快的速度換掉金飾,買了一大袋硬得像石頭一樣的黑麵包,然後便離開小鎮。
“你買這麼多黑麵包,要吃到什麼時候啊?”奈格裡斯不解的問到。
黑麵包又粗又硬,難吃得要死,但超級扛餓,基本上一塊黑麵包,烤一下敲碎,拌到湯裡,夠一家五口人吃一天了。
阿伯特買的這一大袋,至少夠他吃兩個月。
阿伯特搖頭笑著說到:“不是我自己吃。”
往鎮外走了幾分鐘,來到一片岩洞區,岩洞裡一個小腦袋探出來,看到阿伯特,立刻驚喜的叫起來:“阿伯特大叔!阿伯特大叔,是阿伯特大叔,大叔來了,大叔沒事。”
除了第一聲驚呼,後麵的全是朝岩洞裡喊的,沒多久,岩洞裡五六個小孩跑了出來,朝阿伯特跑過來。
奈格裡斯疑惑的問到:“你反複的拿石室裡的東西,難道就是為了給這些小孩買食物?”
阿伯特愧疚的點點頭。
“那你還覺得自己貪婪?”奈格裡斯訝到。
阿伯特愣了一下:“這不是貪婪嗎?我偷偷拿到的啊,我也吃了啊。”
“貪婪個屁啊,你這都算聖徒了,聖徒。”奈格裡斯說到。
奈格裡斯說話的時候,安格都會配合著嘴巴張合著,奈格裡斯重複‘聖徒’的時候,他也覺得很對,於是也發出了聲音:“聖徒。”
阿伯特的身上亮起了一層聖潔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