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東蠻?鐵柱”涉嫌故意殺人案,在靈山市中級法院開庭。
這也是靈山市乃至整個東海大區,首例公開審理的穿越者殺人案。
自然引來各方關注。
出於案件敏感性的考慮,庭審過程並未向公眾開放。
但各大媒體的記者,和有關部門的宣傳人員,卻被發放了旁聽證,將旁聽席擠得滿滿當當。
此外,楚歌,曹大爺和第一個趕到現場的非常協會快速反應小隊馬雄隊長,也作為當事人,來到法庭上。
因為被告事先就簽署了認罪書,態度相當老實,法庭上並未出現電視連續劇裡那種唇槍舌劍,你來我往的過程。
公訴人和被告律師對於罪名都沒有異議,主要就刑期進行了爭論。
被告方的金律師出示了一係列的證據。
包括第三看守所認定的“積極改造之星”,楚歌和曹大爺簽署的諒解書,還有一位省城大學曆史考古係專家,對於修仙界“百荒蠻族”進行的一係列研究,表明他們的文化形態還處在原始部落的階段,不能以現代社會文明人的道德水準來衡量。
——當然不是說,野蠻人就可以隨便傷人殺人,隻不過,在量刑時,也能作為一個因素來考慮。
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靈山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東蠻?鐵柱(男,四十二歲,百荒蠻族)試圖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東蠻?鐵柱的辯護人辯護提出,本案係被告剛剛穿越到地球,驚慌失措下的激情反應,主觀惡性小,且案發後認罪、悔罪態度明顯,積極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已經取得受害人的諒解。
而且,東蠻?鐵柱掌握大量關於百荒蠻族的信息,包括三十五種純天然珍稀草藥的配方,都願意上交給聯盟,其中十二種已經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對促進地球的醫療、藥劑學發展有極大貢獻,屬於重大立功表現,因此,請求法院從輕處置。
上述辯護意見部分成立,法院予以部分采納。
綜上,對於被告人東蠻?鐵柱適用《地球聯盟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七條,以及《地球聯盟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關於非聯盟公民的司法管轄補充條款,第一款,第二款,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東蠻?鐵柱犯故意殺人罪(未遂),情節較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二,東蠻?鐵柱穿越過來,造成幸福新村部分路麵的破壞,以及小區三號變電箱的完全報廢,將由小區居民委員會以及當地電力部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東海大區高級法院提起上訴。
判決完畢。
隨著法槌輕輕落下,一場至少在靈山市範圍內,絕無先例的審判,告一段落。
但作為聯盟龐大國家機器隆隆運轉的一個環節,這場特殊的審判卻沒有完全結束。
東蠻?鐵柱認罪伏法,但他還有話想對法官和全市人民說。
法官同意了他的要求。
“唰唰唰唰!”
幾十台攝像機都對準東蠻?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