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過個1,2年,大部分手機公司都在使用肖俊的超級電池的時候,這個充電5分鐘,看片4小時的吸引力已經沒有了。這就是區彆! 一個東西因為稀有才貴,才有吸引力,如果一件東西爛大街了,自然不值錢了。 “5吧,如何?不多不少!1我真的不敢要。”陳明輝最終還是選擇的妥協。 雙方一致商議下,以每台手機5塊的電池專利費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