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忘恩負義(2 / 2)

重生七零好年華 香椿芽 4289 字 10個月前

原因是女兒指望不上,她也不想指望了。

那個男人現在是不想離婚,想跟雲秀一起過,要得女兒的濟,沒有雲秀他的女兒怎麼會要他。

他不想離婚了,可是雲秀是鐵了心離婚,不離就是不行,分居二年就夠離婚條件,二十年分居能不能離婚?雲秀回去縣裡向法院提出起訴,男人不離也不行,他要分割雲秀的財產,法院怎麼會支持他?

雲秀要分割他的財產,他們結婚蓋的房子有雲秀一半,男人得掏錢。

他要分割雲秀的財產,雲秀就算有錢她也沒有證據,她沒有養女兒,雲秀應該要她的錢。

最後雲秀打贏了官司,房子折價八萬,倩倩十八年的撫養費三萬,因為雲秀沒有工作,生活費男人出全部,雲秀的義務就是伺候大了孩子,男人硬說沒有錢,法院把整個房子都斷給了雲秀。

拋妻棄子的下場就是這樣,雞飛蛋打。

男人現在沒有工作,退養二百塊錢生活費,是經常和雲秀糾纏,張口就要錢,經常來訛。

雲秀也是被他逼得跟她離婚,雲秀把倩倩也看作了和她爹一樣的貨色,咬牙就算白養了。

雲秀的公婆撒潑耍賴,就是不讓雲秀賣房子。

說什麼是他們老兩口子的血汗錢蓋的房子,憑什麼給雲鳳。

法院強製執行,男人一家上訴,沒有得到上頭支持,縣法院監督把房子賣了,少賣了一萬塊錢,損失就是男人的了。

本來值八萬的房子賣了七萬,他們家要是不搗亂,這個損失也不會有。

這種自私自利的人就得讓他吃虧,才是最好的教訓。

離婚雲秀得了七萬塊錢,存起來就當養老本,雲秀平常很會過,吃飯在飯店,在飯店撿飯菜,娘倆就能吃飽,隻是倩倩的學費穿衣。她穿飯店的工作服,很少買衣服,一個月八百,住飯店後院,也不要租房,每月能攢六百塊,走人情份子,串親戚什麼都出去,一年她也得攢七千塊錢,十二年的工錢就攢了八萬,還有利息加起來也就有十萬,擱一起十七萬,再攢點她就能有二十萬,足夠她養老了。

雲秀是個有成算的,隻是到老了身邊沒人不行,爬不動的時候呢?

女兒指望不上,等動不了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管,就是顧保姆也不行,要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保姆怎麼會真心照顧,不卷包跑了才怪。

雲秀覺得女兒指望不上,就是不想指望她了,自己想轍吧。

雲家和雲鳳一家的關係是很僵的,自己老了要是指望人照顧,沒有資格求雲鳳的兒女。

隻要和他們變成真正的親戚,才能指望雲鳳的兒女照顧,而且她相信雲鳳一家不會看上她的錢。

她到不是指望雲鳳的兒女伺候,隻要名義上雲鳳的兒女是照顧她的,她就不擔心保姆壞良心。

自己的老年生活會有保障。

她就想到了要和祁荊山結婚。

她也想這個話要是一說出去,會震撼死很多人,因為她的歲數和祁荊山相差很大。

這是現代人震撼的問題。

可是她就想要在樣一個橋梁和雲鳳一家成為真正的親戚。

她知道雲鳳不限製祁荊山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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