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頭,帶著火苗出門的任霜梅在生意場上暢快廝殺之餘,其實也隱約察覺到了一點變化。
主要表現在平時隻要玩得特彆開心,晚上就會吃得好、睡得香的小朋友,這兩天居然也開始睡不著了。
明明見到了一直最崇拜的老師、和幾位一流水平的民謠吉他手一起彈了吉他、還被資深音樂人帶去音樂節玩了個痛快——按照之前的經驗,就算是本能對外界再警惕,這時候也該累到趴在床上倒頭就睡的。
但晚上回到酒店,小朋友還是翻來覆去地睡不著,半夜下床披上衣服,輕手輕腳地出了房間。
任霜梅仔細觀察了兩天,發現火苗好像是在想念已經整整兩天零十個小時三十六分鐘沒見麵的好朋友。
……
畢竟截止到目前,這已經是火苗第七次趴在陽台的欄杆上歎氣,遺憾沒有提醒明家的孩子再辦一張新的電話卡了。
任霜梅做完了今天份的工作,把電腦合上放到一旁,悄悄摸到小朋友身後,迅雷不及掩耳地蒙住了火苗的眼睛。
駱熾其實已經察覺到了身後的動靜,立刻鬆開手向後仰:“媽媽!”
任霜梅經常和他玩這個遊戲,笑著一邊喊“火苗”一邊把小朋友抱起來,大風車一樣舉著轉上幾個圈,再一塊兒躺到床上。
火苗玩得超級高興,躺在媽媽懷裡咳嗽著揉耳朵,眼睛還亮晶晶地笑。
“又響了嗎?”任霜梅罩住小朋友的耳朵,貼了貼額頭,“是不是沒睡好?”
駱熾下意識要搖頭,猶豫了一會兒,還是小聲承認:“有一點沒睡好。”
他有點心虛,又主動舉起手保證:“今晚一定好好睡覺。”
任霜梅輕輕揚了下眉,一下一下揉他的腦袋:“白天玩得不開心?”
駱熾立刻用力搖頭:“超級開心。”
他這幾天都玩得超級高興。這裡的音樂節和彆的地方不一樣,更開放也更自由,遍地都是舞台,隻要抱著吉他就能跳上去,像是個所有人都一起載歌載舞的大型聚會。
駱熾被媽媽領著去過很多音樂節,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完全不必擔心怯場的環境。
這裡人人好像都會唱歌跳舞,好幾個民間樂手教他彈都塔爾和冬不拉,他學會了不少當地特有的指法跟技巧,還背了一大堆民族特色風格的譜子。
駱熾玩得既興奮又儘興,唯一的遺憾,好像就是好朋友沒有一起來。
……白天熱鬨的時候還好,等到晚上躺在床上,就忍不住想要和明危亭講每天的見聞、講遇到的有趣的人和事了。
偏偏明少當家銷毀的電話卡還沒有補辦,火苗高高興興地玩了一整天,躺到床上抱著手機才想起來,竟然還沒有好朋友的聯係方式。
“這麼快就想啦。”任霜梅其實已經猜到了一大半,忍不住笑出來,抬手胡嚕小朋友的腦袋,“要是以後見不到可怎麼辦?”
火苗顯然還從沒考慮過這個問題,被問得怔住,看著媽媽不說話。
“除了真正意義上的一家人,人們相遇以後,都是會分開的。”
任霜梅給小朋友慢慢講:“你上次和小明做朋友,到他再來,不也隔了一個月嗎?”
駱熾點了點頭:“那時候還沒有特彆想。”
他能理解媽媽說的“真正意義上的一家人”。
雖然他也答應了做明家人,但明家的聯係一向鬆散,連明先生和兒子都不常見麵,聽明危亭說他們一般都靠無線電、燈語、漂流瓶和孔明燈聯係。
媽媽說的那種一家人,是彼此之間建立了新的關係的,像是媽媽跟他、燕姨跟明叔叔還有明危亭那種一家人。
上次和明危亭見麵,兩個人聊了一個晚上。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對方已經離開了,駱熾也自己悄悄難受了好幾天。
但那時候每天就還能睡得著覺。用收到的鋼筆寫日記,在陽台畫畫的時候也看著海上輪船亮起的燈,就覺得好像也還能一直等很久。
但這次兩個人一起出來,又一起玩了這麼久,忽然分開見不到麵,就不知道為什麼總是覺得不習慣了。
“因為你們對彼此更了解了、更熟悉了,也更適應有對方在的生活了。”
這個任霜梅完全能理解,聽完了火苗的疑惑,就攏著小朋友一塊兒坐起來。
駱熾想了想:“是不是就像是媽媽和燕姨?”
“還不完全像。”任霜梅仔細思索了一會兒,“媽媽和燕姨是超級好的朋友,是筆友。每次見麵了就能一起玩得超開心,但不見麵隻是通信,也覺得很高興。”
隻不過,任霜梅想了半天,似乎也暫時想不出更貼切的類比。
嚴格來說,任霜梅算是半個獨身主義者。她不認為每個人都必須到了年紀就結婚生子、去做這個年紀該做的事,把自己活成一個標準的樣子。
如果有一天她結了婚,那就是遇到了各方麵都完全契合,可以做靈魂摯友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