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薇看著媽媽,黑葡萄似的大眼睛裡幾乎是瞬間聚滿了水霧。
薑黎被問住了!
對於記事的孩子而言,沒有親媽在身邊陪伴,無疑會變得敏感,尤其是文悅姐妹仨的親媽,明麵是因和丈夫文思遠感情不和,兩人走到離婚那一步,但實際上,作為一個女人,一個心裡有自己骨肉的女人,誰又願意拋下孩子,選擇離開自個的家?
是的,文悅姐妹的親媽是不想離開自個孩子的,奈何她結婚數年,接連生下三個女兒,這於她本人來說,壓力無疑很大。
因為她很清楚,數年來她一個女兒接一個女兒的生,丈夫是真得很不高興,更彆提公婆對她的態度。
基於此,在生下第三個女兒後,文悅姐妹的親媽尚未出月子,就看到了一份離婚協議書,一份由婆母出麵,枕邊人沒有半點異議的離婚協議書。
懇求無用,哪怕是拿兩人間的孩子,及兩人婚後數年累積起來的感情相求,都起不到半點作用。
但她就是不答應離婚。
一直拖著。
從孩子滿月拖至百日、再拖至周歲,最後拖延至孩子兩歲快半,見枕邊人真得意決,又有娘家人出麵做說客,文悅姐妹的親媽隻能忍痛與丈夫文思遠辦了離婚手續。
而能勸說自個女兒離婚的,不排除是娘家爹娘是為了女兒好,畢竟夫家已經嫌棄到不講任何情麵都要離婚,再繼續揪著那沒有感情的婚姻不放,對自家閨女沒甚好處。
然,文悅姐妹的親媽宋寧,其父母跑到閨女麵前作說客並非是抱著為閨女好的心思,勸說閨女同意與女婿離婚。
他們是拿人手軟,吃人嘴短。
沒錯,宋寧的爹娘在文思遠的父母請去國營飯店吃了頓飯後,又塞兩百多塊錢和一疊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