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其實也有點碰運氣的成分在。
畢竟在沒見到汪小波前,馮老爺子可保證不了這位民警同誌就在惠民大眾浴池附近的派出所工作。
“這位女同誌,我不認識你吧?”
汪小波一臉莫名其妙,他打量一眼何雪,把目光落向馮老爺子:“老同誌,不知道你們找我有什麼事?”
“確實有件事想找同誌你幫幫忙……”
沒做隱瞞,馮老爺子把馮亦離家出走,已失蹤近倆月這事道出,聽他說完,汪小波眉頭微皺:“那日我確實是處理一個小案子,不過,整件事是個烏龍,但老同誌要問我那倆少年中有一人是否叫馮亦,這我可不太清楚。”
馮亦當時並未對汪小波報自己的名姓,也和汪小波沒說什麼話。
因此,汪小波不知道馮亦姓甚名誰,不奇怪。
馮老爺子:“那另外一個少年叫什麼?還有那位女同誌,她叫什麼,家住在拿,不知道你……”
汪小波:“對不起,老同誌,我們作為人民警察也是有操守的……”隨隨便便泄露他人因私,這是嚴重違反規定!
況且……他並不想把薑黎同誌的任何信息告訴對方。
即便他也隻知道薑黎同誌的名字,及薑黎同誌有愛人,其他信息一概不知,他都不想對眼前的老同誌多說一個字。
薑到底是老的辣,馮老爺子掏出自己的工作證遞給汪小波:“同誌你說得我能理解,但我確實隻是為了找到我兒子馮亦,這是我的工作證,你可以看看。”
還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