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諒合作社成員的想法
當初,在核定合作社成員工資之時,吳揚帆與王金玲、蘇妍商量過,在雲山村之前請工的基礎之上加了一半的工資,也就是說合作社所開工資是原來的一倍半。當然,相對來說,這個工資還是較少。畢竟他們所工作的場所是在室外,確實是日曬雨淋的。平時不急的時候倒還沒啥,在趕時間的時候,比如今年收獲藥百合的時候,那時候除非是實在做不了事,否則是要去做事的。那時正是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大部分是大太陽,溫度較高,在太陽底下做事特彆辛苦。
而工廠裡的工人工資,當初在核定之時,是參照了沿海城市的工資,比那兒少一些。不過,這是沒有加班的月工資。而去沿海打工的工人工資之所以達到那麼高,是加班的結果。自己這兩廠最多也就周末加班,晚上是不加班的。所以,真正說起來,是比沿海工廠工資還要高些。
在工廠裡做事,就舒服在雨天不被淋,晴天不被曬
,還特彆穩定,每月有一筆可觀的收入。
而合作社裡,平時沒有做事,就沒有工資,是按日計算工資的。一年到頭,辛苦下來,收入確實沒有在工廠裡做事的工人多。
也難怪他們有些想法,因為人都是較為看重利益的。何況,在他想覺得,他們終究與吳揚帆的關係要比宋絡這些黃姓村民要好一些。現在,他們反而受益少些,平時又辛苦些,心裡不好受,能夠理解。
考慮了一下,吳揚帆覺得,很有必要將合作社成員的工資加一些,免得他們心裡不平衡。說來,為合作社的人加工資,隻要做事的人都受益,而利潤少了,至少他們這一頭得到了受益。受到損失的是吳揚帆、王金玲、蘇妍、宋暢這些大股東,並且沒有參加勞動的四個人。
這一點,吳揚帆認為她們三人應該能夠理解,畢竟今年收入那麼多,拿出一點錢來補助社員也是應該,而參加做事的社員那麼辛苦,多得一點也不為過。
想到這,吳揚帆決定先跟她們三人商量一下,然後
再把合作社的人召集一起,商討這個事情,集思廣益,看有多少人同意這個決定,然後少數服從多數,形成決定。
白天,王金玲與蘇妍肯定要大搞衛生,年底了,春節時候家裡得來客人,自然得把家裡收拾得乾十淨淨、漂漂亮亮。
吳揚帆決定,晚飯後再叫上宋暢去王金玲家商量此事。
於是,吳揚帆來到爸媽身邊,說:“爸、媽,你們平時與合作社的社員一起做事時,也聽到他們對自己工資有什麼想法不?”
聽到吳揚帆這樣一問,吳光新忙說:“揚帆,確實,關於這事,有好些人心裡有想法。因為你是社長,他們沒有在我們麵前說。但是,我們也聽到許多風言風語,說風裡來雨裡去,還當不得鎮裡工廠做事的工人。甚至有些人還說要跟你說說,去工廠裡做事去。”
蘭月新也說:“帆兒,這事確實也有些不地道。當
時,你們是把工資提高了,他們心裡高興。可是,現在在廠裡做事的人一年有那麼多的收入,他們那麼辛苦,反而少些,放誰心裡,也不太舒服的。特彆是那些把田與山林租給合作社的人,又沒有分紅,租金也就那麼一點,都說不如去廠裡做事,月月有一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