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梨看著滿意地點點頭,又看著男人用打磨好了的木材裝衣架。
“這個櫃子做好了就把房間裡那個搬出來換掉。”
男人聞言點點頭,手裡依舊忙著活計。
回到屋裡,杜梨見左右沒什麼事情忙,就把昨日冼乾淨的涼席從書房裡拿出來,準備換到床上去。如今天氣越來越熱,之前的床單也有些墊不住了,還是換成涼席睡起來舒服。
才這樣想著,杜梨便聽耳邊‘嘭’地一聲,回頭一看,才發現自己拿涼席時沒注意,竟把放在桌角的硯台碰得摔了下來,掉在青磚地麵上磕破了一個角。
“媳婦兒,怎麼了?”
大約是聽到了聲音,在屋簷下做事的胡大剛立馬跑了進來,直到發現是硯台掉了後才放鬆下來。
“真是可惜了,這硯台當時買來也不便宜呢!”
杜梨有些心痛地把碎掉的硯台撿起來,正打算拿到外麵扔掉,卻突然眼前一亮。
因為看著那些未乾的墨水順著紋理慢慢滲進青磚裡後,她突然想起一個點子。記得前世她曾讀過一本書,上麵說鉛筆的筆芯便是一個叫約瑟夫哈特穆的人發明的。
他先是將粘土與石墨粉按適當的比例混合在一起,然後再做成筆芯的樣子放在火裡燒製,等燒成之後,就可以當成筆來寫字了。
“我怎麼沒想到呢!”
想到自己馬上就可以告彆用毛筆寫字的生涯,杜梨心裡止不住地興奮。
並不是她覺得毛筆有什麼不好,隻是不停地沾墨汁,來來回回浪費不少時間,而且毛筆的筆尖再細也有那麼粗,一張紙用不多久就寫完了,遠遠沒有用鉛筆寫起來省時方便。
“胡大剛,你有辦法幫我把這塊墨磨成粉嗎?”
打定主意,杜梨就立刻舉著手裡的墨塊朝胡大剛道。
男人雖有些不明所以,但聽到杜梨興奮的語氣時還是立刻點了點頭:“可以。”
杜梨看著他一笑,站起來輕鬆地把墨扔到他手上:“那就交給你了。”
見自家媳婦兒這麼高興,胡大剛當然不會不買帳,接過那方墨握在手裡,隻等杜梨拿著摔碎的硯台轉身出屋,就用力撚了一下。方才還完好的一方墨,瞬間便碎成一堆渣渣散在他手心了。
換好涼席,杜梨興致勃勃跑到外麵開始找黏土。
黏土是土壤的主要組成部分,牛頭村村民們平時用來蓋茅屋的那種黃泥就差不多。但為了讓鉛筆的質量更好,杜梨還是希望能找到那種白色的黏性更好的黏土。
工夫不負有心人,在屋子周圍上躥下跳挖了十幾個地方後,杜梨終於找到了這種泥。
此時時辰已經近午,但杜梨卻一點做飯的心情都沒有,找胡大剛拿到他磨好的墨粉後,就立刻把它們按三種比例混合起來,搓了三根比牙簽略粗的棒狀。
“雛形已經做出來了,現在隻到拿到火裡燒製成型,就可以試試效果了。”
滿意地看著自己的傑作,杜梨高興地拍了拍手,然後細心將這三根筆芯埋到灶眼下,這才開始燒火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