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明月正是因為從小沒受過什麼挫折,所以才會在被秦傑救了一次之後,對他死心塌地。
原本刁蠻任性的千金小姐,在周圍朋友的萬般不解之中,義無反顧的看上了秦傑這個旁人眼中的鳳凰男。
而且越是接觸,就越是被秦傑給吃得死死的。
他不像其他人那樣,對她諂媚討好。
他有自己的脾氣和性格,不會為了想要從她身上得到些什麼,於是奴顏媚骨。
他明知道她是付家大小姐,隻要跟她在一起,就能夠平步青雲,可他還是不為所動。
她可是費了好大的力氣,才讓他答應跟她在一起!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秦傑這人從小就聰明,他太知道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該怎麼去掌控人心了。
像付明月這種千金大小姐,你越是上趕著巴結她,她就越是會油然而生出一種優越感,把你看得比走狗還不如。
你得逆著她來,她反而會上趕著追著你跑。
其實說白了就是賤,對她好成習慣,她覺得理所當然。
秦傑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已經將付明月的性格摸得透透的,所以展現在付明月眼前時,看似一點都不迎合她。
實則,都是投其所好。
哪怕是付明月自己,也沒意識到,自己竟然是喜歡不順著她來的類型。
一個是腦子缺根筋的千金大小姐,而另一個,是費儘心機處心積慮,從山窩窩裡飛出來的金鳳凰。
就付明月那腦子,根本就不夠看!
她心甘情願地哄著秦傑,供著秦傑,在爹媽跟前也是斬釘截鐵,非秦傑不嫁。
更甚至在大三的時候,去國外進修企業管理,都要帶著秦傑一塊兒去。
付家雖然還有一子一女,但付家家風開明,並沒有非要讓兒子繼承家業的意思。主要以興趣為主,愛經商就經商,想學藝術就學藝術,想當個富貴閒人也無妨。
哥哥是畫家,姐姐醉心舞蹈。
付明月無心藝術,索性學企業管理,大不了等畢業之後,在公司裡掛個閒職。
然而付家的情況,秦傑了解的一清二楚之後,野心就已經慢慢開始滋長——
試想,他若是一直跟付明月在一塊兒,那是不是意味著,日後的付家家業被他收入囊中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女婿相當半子。
付家其他兩個兒女對管理公司沒興趣,可他有啊!
雖然他有時候也很厭煩,付明月一言不合就發小姐脾氣,行事不知道看臉色,大大咧咧半點都不顧及他的自尊心。
但是當野心滋長後,秦傑便覺得,這些缺點倒也不是不能忍——
他是從窮鄉僻壤裡出來的,自打讀初中開始,就知道自己這輩子唯一的出路,就是讀書。
要想不像山溝溝裡其他同齡人那樣,十六七歲就娶媳婦兒,討一個看著五大三粗的女人,就必須得從那犄角旮旯的地方出去!
他太清楚窮是什麼滋味兒了。
很早以前就發過誓,可以窮一時,但是絕對不會讓自己窮一輩子!
千裡迢迢跑到京都來讀大學,本來以為自己算是飛上枝頭當鳳凰。但是在見識了京都的繁華和生存壓力之後,他差點沒兩眼一抹黑。
他媽給他每個月一千的生活費,這還是從牙縫裡擠出來,下了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