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戰勝衝動。
夏錦繡心裡很不爽,雖然很想暴打臭流氓,但是此刻她卻不能衝動!
雖然沒記憶,但是她也知道,這個姐姐如此出賣色相的勾引那兩個大漢是為了幫她。
這個原主到底是什麼情況,需要姐姐做出如此的犧牲?
夏錦繡強迫自己冷靜,當務之急是確定情況!
搜索記憶庫……
索性,在原主的記憶粗暴的擠進了腦袋之後,她想知道什麼,腦海中便會立刻反饋出來,絕對的比度娘還速度,例如……
夏錦繡:我為什麼在這裡?
記憶:因為我要參加接下來的生死角鬥。
夏錦繡:生死角鬥?
記憶:生死角鬥即簽訂了生死狀的角鬥,生死狀猶如合同,具有法律效應,一經簽署,不受內城法律保護。根據生死狀的條律,角鬥士在角鬥中死亡,屬於正常死亡範疇內,鬥獸場不需要進行賠償和擔負相關法律責任。
夏錦繡:為什麼要參加?
記憶:因為我要掙錢。
……
短短一分鐘內,夏錦繡大致弄明白了目前的情況。
她叫蘇幺,姐姐蘇蠻。
當然,這是表麵的情況。
實際上,原主就是那落了難連山雞都不如的鳳凰,因為這個過去與現今情況無關,夏錦繡也沒有過多回憶。
現今的情況是:原本姐妹倆日子過得不錯,但是一月前原主震驚的發現姐姐是個交際花,通俗點講就是黃色工作從事者。
在原主的一番怒斥之下,姐姐洗心革麵換了商場售貨員的工作。
但是售貨員顯然薪水低,一向樂善好施又花錢大手大腳的原主沒錢了。
當然,沒錢了就不花了也不救濟彆人了。
隻是就在這時,隔壁大媽哭得萬分淒慘的向原主借錢,原因是她家小孫子生了病,沒錢去醫院。
大媽表示:沒錢看病孫子就沒救了,孫子沒救了她也不活了。
結論:若是不借給她錢,她就吊死在原主家門口!
夏錦繡:嗬嗬。
對於隔壁大媽這種奇葩,夏錦繡絕對會說:您老去死,我絕不攔著!
但是也不知道原主怎麼想的,就跟自己孫子生了病一般的急得團團轉。
大媽建議,讓姐姐去‘掙錢’。
不願意姐姐再如此糟蹋自己的原主自然不同意。
而後,大媽又建議了,城裡最大的那家比武場在物色女性參賽者,不論輸贏,隻要報名就能拿到一筆高額的參賽費。
自認為自己還有點身手,並一直認為內城不會鬨出人命事件的原主在大媽的趕鴨子上架情況下報名參加了比賽。
哦,參賽費已經給了隔壁大媽。
至於原主所認為的比賽……
在天真單蠢的原主心中,生死狀什麼的,都是做個樣子,比武那都該是點到即止的,最多就是被打一頓。
隻是到了這裡後,原主才發現,生死狀絕對不是開玩笑。
而這也不是大媽說的比武場,而是鬥獸場!
在她出場的前一場,十個角鬥士都被慘無人道的虐殺了。
角鬥:人與異獸之間的廝殺表演!
她的對手不是異獸,但卻是比異獸好不了多少的半獸人!
然後……
天真的原主就被嚇死了。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