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愣了下, “是我演得太變態了嗎?”。
她這句話一出,魏豁然和魏翔同時笑了。近乎一樣的臉但是一個有酒窩一個沒有,給人的感覺很不同。
“變態不變態我不清楚,但是可能會有不太好的導向性。你的某些鏡頭可能會讓部分觀眾錯誤的以為, 殺人可以取樂。或者是傳遞出一種訊息, 法律無望的時候就可以以暴製暴。你們的出發點是好的,這個題材也很有意義。但是卻忽略了林辰作為偶像的影響力”。
一本書、一部電影不同的人看會有不同的感悟。
王安近乎執拗地追求真實感, 他研究萬青的生平, 一遍遍看她留下的日記。訪問那些認識她的人,想儘可能還原一件真實的案件。
他也是這樣要求林辰的。有時候一個表情要拍幾十遍才能拍出他要的感覺。
但是萬青這個人是什麼樣呢?
她很複雜,林辰覺得一兩句話概括不了。
電影的開頭是一段讓人揪心的家暴, 被家暴的對象正是女主萬青。
在被丈夫揪著頭發往門柱上撞的時候,她不哭不鬨隻是拚命掙紮。
她五歲的兒子從屋子裡躥出來, 抱著男人的腿顫著嗓子哭個不停。
她的丈夫這才鬆開手, 可是火氣沒消。他嘴裡罵罵咧咧, 輪著手臂一連打了她七八個巴掌。她不還手也不掙紮, 任他打, 任他撒氣。
可能是嫌手疼, 打了七八下之後他就停了。又在她腿彎子上踹了兩腳, 這才跛著腳往外走。
萬青趕緊蹲下抱著她的兒子哄了哄, “彆怕, 媽不疼”。
在南望村這地方,打老婆算是家常便飯。沒人拉沒人勸,連個看熱鬨的都沒有。
這些老婆有很多是買來、拐來、換來的。萬青和她們不一樣, 她是從小就養在李家。
她的丈夫李大兵打出生就是個跛子。南望村窮,名聲又差,像他這種長大了要麼打光棍,要麼就買個媳婦。
李大兵的父母一合計,與其長大了買倒不如打小就買一個養著。便宜不說,養兩年還能幫著家裡乾活。
而那個被買來的孩子就是萬青,那年她才兩歲。
2007年,她23歲。雖然三天兩頭被打,但是覺得日子還能過下去,因為她有一個可人疼的兒子。
可是到了08年春,萬青跟著村裡其他的女人出去采茶,回來的時候孩子就沒了。
春末夏初的水還很涼,孩子卻被淹死在河裡。
萬青的丈夫好吃懶做,仗著腳跛平時什麼活也不乾。萬青出去采茶,她公婆下田,孩子就交給他看。
可他耗在麻將桌上,任由自家的孩子跟著村裡那些**歲、十來歲的大孩子去河邊玩耍。
孩子沒了,萬青的牽絆和顧忌也就沒了。
她犯下的第一樁命案,殺的第一個人就是她的丈夫李大兵。案發的時間在她兒子去世的第八天。
李大兵死得意外,吃中飯的時候頭頂的大吊扇突然掉下來,把他活活砸死。
那台用了十幾年的吊扇,不僅砸死了李大兵,還戳瞎了李大兵的父親。
那時候的萬青還在彆的村子采茶,這件事看起來完全是個意外。
沒了兒子、孫子,丈夫又瞎了,萬青的婆婆對她不是打就是罵。
萬青也不反抗,全都默默受著。
夏天她跟著彆人一塊蓋屋子當小工,突然有一天老李家又出事了。
液化氣管道老化,煤氣泄露,李家老兩口子被毒死在家中。
短短半年,李家就剩了萬青這麼個外來戶。
李大兵的二叔霸占了他們家的屋子和地。村裡有個老光棍看上了她,萬青從他那騙了三百塊錢,拿著這筆錢遠走高飛。
在火車上有幾個鏡頭林辰拍了很多遍。她透過車窗往外看,看著看著就笑了。
這個笑王安要求十分複雜,從滿足愜意還到瘋癲嗜血,最後把對麵的孩子都嚇哭了。
這個笑要給觀眾很多猜測,猜測李大兵和他父母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
萬青認識的字很少,開始在關北一個做保溫牆的工地上做小工。
做了三年的小工,攢了八萬塊錢。
第四年她承包了工地食堂,兩年之後工地上的包工頭意外去世,她拉走了一批工人另起爐灶。
她的施工隊從六個人到兩百多人隻花了三年時間。她接過學校、醫院、辦公樓等各種各樣的大活。
她很聰明,生意越做越大,殺的人也越來越多。
包工頭、建築公司采購、相關部門領導、工人甚至和她八竿子打不著的超市老板。她在關北的十五年前前後後一共製造了八起謀殺案。
然而八起無一起立案,連死者家屬都以為是意外。
到後來她甚至愛上了這種謀篇布局,致人於死地的感覺。
“每次犯案之後不要把她的興奮、開心渲染得太濃烈。不要給觀眾傳輸一種被害人罪有應得,就可以不通過法律自己動手以暴製暴的錯誤觀念。現在是法製社會,你們拍的也不是一部武俠片。你們可以同情憐憫她,但是不要美化甚至不能合理化”。
魏豁然算是說得很詳細了。
但是他點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林辰一個鏡頭要拍十幾遍的地方。
萬青確實每殺一個人都會來一場狂歡。有時候回去鬨吧嗨一晚,有時會去聽一場演唱會和粉絲們一起瘋狂尖叫,有時甚至會打一個飛的飛到國外找一個帥氣的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