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匆匆,轉眼而逝。
明明記得昨天還在是高一,今天恍然發現,哦!原來自己已經是高三的學生了。
六月的天氣還是這麼炎熱。路旁的樹上知了熱鬨的唱著歌。
被譽為黑色六月的夏天,淩燁自己一個人走進了高考的考場。
在眾多被家長優護著的學生群中。他形單影隻,顯得那麼的孤單,但是他一點都不在意。
考完高考,這個暑假,他想做自己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他已經成年了,你可以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了。
如果是在三年前他絕對不會這麼想。如果沒有遇見沈洛他也許還是那個整天混吃等死,渾渾噩噩混日子的富二代。
隨便參加一下高考,走個形式。然後讓父親用錢把自己砸進一個較好的專科學院。
畢業之後繼承父父親的公司,然後聽他們說的話和父親的合作夥伴的某個女兒或者孫女結婚,生子。然後就這麼漫無目的,忙忙碌碌的過完這一生。
他現在仍然記得,自己當初從19班。考到一班的時候彆人驚訝,羨慕,懷疑,或崇拜的眼神。
那個時候的他也會為這些感到欣喜,自豪。
他一直都很努力,努力的成為那個人心中的人,然後來,他發現,原來那個人的心中不會有任何人的存在。
那麼,他在想,如果自己再優秀一點,再強大一點,占到了更高的高處,那個人一抬頭就可以看見他是不是就會被他放在眼裡了?
可是到了後來,他才發現原來這一切還是他的妄想。
他拚命地成為了他想要他成為的人。
他每天不厭其煩的教自己做題,寫英語單詞,寫作文,他以為他還是關心自己的。否則的話怎麼可能對一個人這麼上心呢?
他聽他的話考進了他們學校最好的那個班。因為這樣的話,他會高興。
事實證明,他的確很高興,可是後來他就再也找不到他了,他離開了學院,沒有再做老師,而是回了家族。
他才猛然發現,原來他們之間不僅僅是倫理道德的鴻溝,還有著身份上的差距。
他從來都不知道,原來喜歡一個人是這麼的艱難,這個世界上沒有純粹的愛情,也沒有柏拉圖式的戀愛,這個世界是由物質構成的,他很現實。
現實到你一點都不想麵對著這個世界。
自此之後,他再也沒有遇見那個人。
隻是從彆人的口中聽說,他又做了什麼驚世駭俗的事,又創下了怎樣的輝煌奇跡,短短一年時間,他成為了商業界的傳說。
他站在那靜靜地聆聽。那是他的故事,那是他的世界,在他的故事裡,他連一個配角都算不上在他的世界裡,他從來都沒有一席之地。
於是他理所當然的下是不是他變成曾經的那樣子,他就會回來了。
於是那一段時間,他打架,鬥毆,喝酒,吸煙,頂撞老師,逃課,交白卷,他滿心歡喜的從最好的班級踢到了最差的那個班。
隻是為了那個人再回來看她一次和他說一句話。哪怕隻是罵他,他也心甘情願是不是這樣就可以證明,其實他的心裡是有他的。
可是他再也沒有回來。
後來他想通了。既然你不來找我,那麼,我便去找你,雖然我們現在的身份差距那麼大,那麼就由我來努力拉近我們之間的差距,5年之後,我就會回來。
到時候我絕對不會再放手,無論用什麼手段,哪怕關也要把你關在我的世界裡。
可是淩燁不知道的是,她心心念念的那一個人,其實早已經離開。
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他的蹤跡,他本就不屬於這個世界的目的達到了也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