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凡隨手扔掉背上的獵槍,從懷裡掏出三支三菱鏢,夾在左手指縫之間,然後一彎腰,右手小妙手迅速從褲角的劍鞘裡掏出精龍寶劍。
完全可以確信,有這兩樣武器,一群狼來了也對付得了。
而此時,連山是嚇了一大跳,臉色極為蒼白。
他是第一次在野外遇見野獸,而且一下子就是三條惡狼。
一時之間,心裡嗵嗵直跳。跳得是太厲害了,連自己都聽得見那鼓點般的聲音。
麵對如此危險,他仍然忘不了在女友麵前裝逼:他向前邁了一步。
這一步,看上去是把彤丹擋在身後保護起來,其實是借機擺脫彤丹,以防止她聽見他那不要命的小心臟在狂跳。
儘管害怕,他卻是知道自己在彤丹麵前必須撐住架子,否則的話,她就會瞧不起他!
要知道,他一個體校的合同製小教練,能拍拖上彤丹這樣的富家小姐,那是祖墳冒了青煙!
無論如何,他要保持她對他的崇拜。
崇拜,是目前他唯一能吸引彤丹的地方。
沒了這點崇拜,他在彤丹眼裡就一錢不值了!
所以,他暗暗舒了一口氣,假裝鎮定,極力控製發抖的手,擺了一個“優美”的姿態舉起獵槍。
張凡見狀,情知不妙,大聲製止道:“連山,不能開槍!”
連山扭頭過來,衝著張凡吼了起來:“膽子小,就要被狼吃掉!哼,連自己的女人都不去保護,你還叫男人嗎?”
“草泥馬!現在不是談論男人女人的事!”張凡提高聲音道,“我們這麼多人,狼不一定敢進攻我們!隻是因為我們闖進了它們的領地,它們在示威要我們離開而己!如果你開槍,那是逼著它們進攻我們!”
張凡在這方麵聽到的、見到的很多,可以說是經驗豐富。
大山裡的人都有一個共識:再大的野獸,也是怕人的。
見到人,它們隻要有機會躲,都會暫時躲開。
有時雙方偶遇,距離太近,它們無法躲開,便會示威一下,警告進犯的人離開。
隻有它們認為對方對它形成生命威脅時,才會主動發起進攻。
它們是肉食動物,它們的基因告訴它們,它們的對手不是肉食動物,更不是人,而是沒有抵抗力的食草動物!
“如何你不會使用槍的話,你儘可以躲到我身後!”連山緊張地譏笑了一聲,重新舉槍瞄準。
張凡一邊護著身後的林巧蒙,一邊探身拉了連山一下:“不能開槍!你這單發獵槍不可能一槍把它們全撂倒!它們會帶傷衝擊我們的!”
“滾開!彆碰我!沒看見我在瞄準!”連山掙了一下,脫離開張凡的手,他抑製不住內心對狼的恐懼,再加上要在女友麵前顯示自己臨危開槍的勇敢,手上一抖,勾動了扳機。
“嘣!”
一聲槍響。
“嗚噢!”
一條狼顯然是中了槍,原地跳起一米高,同時發出一聲長嚎!
聲音非常淒厲,聽到的人,會以為自己進了鬼域!
張凡內心一緊!
這種長嚎,不僅是疼痛,更是一個信號,其它很遠處的狼也能聽到,聽到後,會向這個方向奔來。
老獵人都說,不怕一隻虎,就怕一群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