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的男人因為傷了子孫根,不會再有孩子,家裡隻有一個病歪歪的女兒,不想女兒將來嫁到彆人家受氣,而且也不想家裡斷了香火,想著趁早養一個在家裡,讓兩個孩子多處處,以後他們夫妻不在了,也能有人照顧女兒。
當時,自己不管怎麼求,奶奶也沒有鬆口。
就在自己要被那對夫妻帶走的時候,隔房的堂姑、堂姑夫回來探親,這才把人攔了下來,和奶奶私聊了很久,奶奶這才鬆了口,才沒被那夫妻二人帶走。
後來還是表妹看自己可憐,也怕等他們一家離開後,奶奶又把他送去當童養婿,開口求堂姑、堂姑夫把自己一起帶走。
堂姑和堂姑夫本是不同意的,可耐不住表妹一直鬨,最後還是同意了。
也是後來自己才知道,奶奶之所以同意讓他跟著堂姑一家離開,是堂姑和堂姑夫給了奶奶他們三十塊錢,不過堂姑夫是個聰明的,怕有後患,還找村長見證簽了一份證明,省得日後奶奶找後賬。.81zw.??m
證明上寫著,等自己長大回不回來,都由自己做主,要是不回來,這三十塊錢就當全了生養情,要是想回來,家裡也不得找任何借口不接收,這樣一來對小小的自己最是有利。
堂姑夫之所以帶走他,也是因為他們的大兒子因為戰亂走丟了,而二兒子卻是因為母親沒有看顧好,掉水裡淹死了,堂姑也因為兩個兒子一丟一死精神上受了創傷,時不時就會犯病。
想著要是把這個娘家侄子帶在身邊,也許對堂姑有好處。
就這樣,自己跟著堂姑和堂姑夫一家離開了家,回到了京市的沈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