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錦宣自然不可能就這樣放過耿梨花。
傍晚的時候派出所那邊有了消息,這案子可大可小,就看當事人要怎麼追究。
賀錦宣和心妍早就商量好了,既然應了常書記,不能不顧運輸公司的聲譽,再加上路家人大出了血,自然耿梨花回來也沒好日子過。
可既然做了錯事,那還是要讓她明白她到底錯在哪裡的,最終耿梨花被治安拘留十天,並罰款五十元,算是給她個教訓。
治安拘留十天屬於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不會留案底,隻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這樣也不會影響路家後代。
耿梨花在知道自己的處理結果後,在派出所那是哭天喊地:“孩子他爸,你可不能不管我,這可不是人待的地。
你去找賀隊長,他才剛調來咱們運輸公司,他要是不答應,就要想想他以後在運輸公司能不能混得下去。”
路隊長聽到她這話,腦殼都有些疼:“你閉嘴吧,要不是常書記怕影響了整個運輸公司,影響到人家自己,你以為你還能在這跟我叫喊?”
耿梨花愣住了:“你什麼意思?”
路隊長現在是體會到了那句‘娶妻娶賢’了:“你就消停一些吧,要是再鬨,那可彆怪我們不管你。”
為了讓她知道自己闖了多大的禍,便把賠償賀隊長對象的錢數也告訴了她。
耿梨花一聽自家賠了那麼多錢,先是有些不敢置信,後跟自家男人確認了好幾遍後,直接就咆哮了起來。
不過很快派出所的公安就過來製止了她。
耿梨花想到那一千塊錢的賠償,那就是掏了她心,挖了她肺的疼,又恨又悔,可也知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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