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我創作到今天,已經107天了,也寫了24萬字。
我自認為寫的不是很好,但是有人喜歡我的書我就很開心,那種被人支持鼓勵的感覺真的很棒。
說實話,在寫了十幾章的時候我就想太監了。
一開始寫書也隻是突發奇想,在起點下了個作家助手就開始碼了,沒有大綱,沒有後續的劇情想法,我僅僅隻是因為興趣而已。
想棄書的時候,受到了書友的鼓勵,又有了寫作的動力,感覺這樣也挺好的。
後來我發現,每天沒事做的時候碼碼字,看看書評,再看著自己書的數據不斷的上漲,哪怕隻是微不足道的一點,我也很開心,那證明了我不是在唱獨角戲。
後來我發現,碼字已經成了自己的習慣。
哪怕我很懶,每天空閒的時候也會抽出來碼字,說實話,有的時候真心不想碼字,後來想想斷更不好,就堅持碼下來了。
有的人說我很水,我不知道水的定義是什麼,我應該隻是劇情推進比較慢而已,我隻是想把我自己想的,真實的,漫威裡的萌王寫好而已。
本人沒看過萌王原著,所有的一切了解,都是從動漫漫畫裡了解的,或者是去百度的,有的考究黨就不要說了,一會這個不對,一會那個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