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意!
小胡子經紀人服了,徹底服了。也徹底絕了簽約秦風的念頭。因為能在十三、四歲就寫出《我願意》的天才少年,不需要經紀人,不需要簽約。
天才,從來都不需要受世俗的約束。
所以,很快小胡子就跟沈曼莉進行了簽約。不過沈曼莉,因為也隻有4歲,年紀不夠成年,無法簽約。而其父母也不在,所以秦風將張威找來,讓他幫忙簽約。
“教官,這家夥是不是騙子?”張威哪見過這等場麵,擔心秦風受騙,不過他也有他的套路,當即,桌子一拍,露出紋身和身上傷疤來,“我說小胡子,說,你這是不是騙我們教官還有小仙女!如果你膽敢騙他們,我讓你出不了郢城!”
小胡子經紀人欲哭無淚。這尼瑪,兩個人之間,差距也太大了吧。這邊仙女加才子的完美搭配,結果又來一個胡攪蠻纏的古惑仔,這是什麼配合啊!
而且,這少年,居然還能夠讓這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的古惑仔那邊聽話,這讓小胡子經紀人在哭笑不得之下,又是對其另眼相看一分。
一番解釋下,雙方正式簽訂了合約。
沈曼莉成為小胡子經紀人的旗下簽約藝人,條件就如同秦風之前所說,除非必要的宣傳,否則沈曼莉不需要離開郢城,也不需要應酬任何人,而且小胡子經紀人不得做出任何影響其意願的計劃和安排。同時,沈曼莉擁有絕對的撕毀合同的權利。
當然,為了給小胡子經紀人一點甜頭,秦風還是給了他市場20%的傭金提成。
不過縱然如此,這也是小胡子經紀人所簽下的最為奇葩的合同。這一直以來,除非手下一人成為天王天後級彆的巨星,否則一切都是聽從經紀人的安排,其合同也都是經紀人占優。
這份合同,完全可以比喻為經紀人界喪權辱國的協議也毫不為過。
不過小胡子還是願意。因為,沈曼莉的天生麗質,那股清澈見底的雙眸,清新脫俗的氣質,還有還未完全綻放,但卻已經足以驚豔世界的絕色容顏,就足以讓他願意簽下這份喪權辱國的協議。
何況,其背後還有一個秦風。剛剛簽約的時候,小胡子經紀人不死心的試探,想要和秦風簽訂一份作曲推廣協議,幫其推廣一下。結果一口被秦風回絕,聲稱他隻會為沈曼莉寫歌。
這就讓小胡子經紀人更迫不及待的和沈曼莉簽約。哪怕其提出諸多不合理的條約。
“稍後,我就會從香江請專業的老師來對她進行聲樂培訓,還有禮儀培訓,當然,都是在你上課不忙的時候。”提到上課,小胡子經紀人就肚子疼。
這其他人,要有這樣機會,還上什麼課啊。上課不就是為了讀書有個出人頭地的機會去賺錢麼!現在直接一條黃金鋪就的大道讓你走,你不走,偏偏要上課,這不是肚子疼麼!
秦風點頭。這樣就最好不過了。
“對了,她有什麼藝名沒有,這個沈曼莉,不是特彆好聽,有點土,在香江不怎麼流行啊!”小胡子經紀人捏著下巴,思索看有沒有什麼好一點名字,或者換一兩個字。
例如劉德華,原名不就是劉福榮麼!要用原名,這金曲榜一出來,主持人說:有請天王劉福榮,這檔次有種瞬間從香港金曲榜掉到屯裡的感覺。
“香雪海,我的藝名叫香雪海!”沈曼莉瞪了一眼嘲諷她本名的小胡子說。
“香雪海!這名字好聽,太有詩情畫意了。來自香江的雪中海洋精靈!這名字好,實在太好了!呃,誰給你取的?什麼時候取的?”小胡子經紀人撫掌大叫。
“我教官!”沈曼莉不知道怎麼介紹秦風,說名字,她覺得有點生分了,說男友關係,但還沒到那個時候,所以想了想,也用教官來稱呼。何況,以後她也少不得受秦風指點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