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不和解(1 / 2)

秦風在舊金山灣區,接到了律師尤尼恩的電話。

“秦,他們答應和解,但是隻肯賠付5萬美元!”尤尼恩律師說。

5萬?不是500萬美元麼?

秦風一愣。

“因為他們認為,他們隻是將你正常帶回警局問話,雖然說,他們並沒有遵循你是未成年人,需要有監護人陪伴,或者說律師陪伴的守則,但是他們並不認為這侵害了你的利益。並不認為,這對你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所以,他們隻願意賠付5萬美元!”尤尼恩律師說。

在1995年初,5萬美元縱然是在美國,這也並不是一筆小數字。

當然,這和尤尼恩律師所求,是有太大差距。

尤尼恩律師,開出了500萬美元的價格,但這不過是獅子大開口,本就準備讓對方去還的。他的心理價位,在30萬美元。不能低於這個數字。結果對方隻是開出了5萬美元。

雖然說,他也能還,但恐怕能夠到10萬美元就不錯了。

在美國,這種官司,警方也會派遣律師代表來和他們談判,雙方會進行各種協商,然後根據各自的情況,達成協議。

如果最終實在無法達成協議,那麼就隻能對簿公堂。

“如果打官司要多久?因為我馬上就要回國了!”秦風詢問。

“秦,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我可以引用特殊人才待遇來要求法庭快速審理。”尤尼恩律師說,“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你同意和解,我可以努力將這筆賠償,提升到10萬美元左右。但不可能再高了。如果你不同意和解,那麼我們就對簿公堂。可能會拿到更高,或者說,一分錢拿不到!”

打官司,沒有必勝的。尤其這種有一定爭議的官司,法官最後怎麼判,是很敏感的。他隻是以對方的聲譽受損,以及局長的升遷為籌碼來要挾。但是對方不受要挾的話,他就沒辦法了。

所以,他要和秦風達成協議,看秦風怎麼說。

“尤尼恩,請問你給我的建議是什麼?”秦風詢問。

“秦,如果你需要錢的話,那麼見好就收。如果並不在乎這10萬美元的話,那麼你就不要鬆口,我建議你去打官司。這是一個以小博大的機會。如果你願意打官司的話,我這裡有一個建議,那就是我建議你去參加幾個名校的入學測試,證明你的天分,你越是天才,那麼這場官司你贏的可能性越大。”尤尼恩說。

“同時,這也有助於你未來的求學。到時,各大院校的全額獎學金都會送上來。這對你來說,是有利而無害的。因為你是未成年人,是一名學生,縱然你這樣的索要金錢,法官也並不會將你這種行為,記錄在案,並不會增加對你的不良印象!”尤尼恩律師說。

有時候,這種訛詐官司,縱然你贏了,法官也會對你印象很差,並且會寫入到你的個人檔案裡麵。在你的個人檔案,或者說信用度裡麵,會有這名法官對你的評語。

這是很有可能會影響到你個人未來生活的。尤其一旦未來再牽扯到官方的話,尤其是經濟糾紛的官司,這個評語,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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