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秦風帶著沈曼莉,還有伊涵諾,和安室奈美惠一起,去了三菱華夏總部。
當然,並不遠,都在京城。開車一會就到了。
此刻,田中健一已經等候多時。
看見秦風進來,田中健一立刻想起了在郢城發生的事情,那是他生平奇恥大辱。居然在酒吧,被人打了一頓,而且報警都沒用。這讓他極為氣氛,視為生平奇恥大辱。
所以,這次他才不惜一切代價,說服了三菱總部的相關負責人,讓他們同意挖角安室奈美惠。
當然,這也源自於安室奈美惠的確是當今日本最紅的歌手,人氣正是巔峰時期。卻給一個華夏人代言,這是其絕對不能接受的。
雖然,如今日本經濟並沒有振興,但是卻也已經度過了那個危難時刻。更何況,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一個小小的民營企業,都能開出1000萬的酬勞,沒理由三菱這麼大公司開不起。
至於說賠償金,他們有錢!
“田中總裁,我們又見麵了!”秦風一臉和氣。
“哼!奸詐的支那人,你以為挖走了我們的明星,就能夠超越我們麼!你這是做夢!”田中健一語氣極為不客氣。
沈曼莉和伊涵諾都不懂日語,不知道田中健一在說什麼,但是看那嘴臉,就知道不是什麼好話。
但偏偏不會日語,隻好氣呼呼的。
“田中先生,這裡是華夏領土,你在這侮辱我們華夏人,我勸你,最好是小心點。不然,指不定哪天,就會遭天譴了!”秦風淡淡說。
沒有生氣。這不值得生氣。尤其在對方地盤上,生氣了反而會中計。
“我們不談其他的,公事公辦。你既然要挖角,那簡單,賠償我們的損失就行。我們的合同,簽署了10年。這10年,每年的代言費是800萬。根據合約,你如果違約,就必須賠償10年的違約金,也就是8000萬!”秦風說。
“什麼!8000萬!”田中健一驚呆了,“秦風,你不要想訛人!”
“這是合約,你自己看!”秦風將一份複印件遞給了田中健一。
田中健一拿過來一看,是中英日三種文字版本,以英文為準。上麵的確標明了,如果違約,那麼就是賠償10年的違約金,也就是8000萬人民幣。
這一下,就超出了田中健一的認知範圍。太高了。原本,他以為就一點點的,頂到天應該也就兩三千萬而已。這點錢,對三菱不過是九牛一毛。沒想到,居然是8000萬!
“怎麼?覺得貴?那就算了。我們也不想其違約呢!”秦風一笑,“安室,我們走!”
“等等!”田中健一滿臉鐵青。
“等?你是賠償麼?不過估計你這種級彆的小嘍囉,是沒有資格決定的,我可以給你時間,去詢問你的上司,看願不願意承擔這筆損失!”秦風淡淡說。
這輕蔑的口吻,讓田中健一雙目都在噴火。他堂堂中華區總裁,居然被秦風這個小角色鄙夷,奇恥大辱!
不過,他還真不能決定。因為這筆錢,超出他的權利範圍了。
8000萬人民幣,那可是近10億日元了。這筆錢,不是小數字。
所以,他也隻能恨恨的到一旁,去打電話,和總公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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