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不正規路就是不辦離婚,直接辦結婚。
這要是在三十年後,也不說三十年,二十年後都行不通,因為那時全國計算機普及,政府部門實行計算機信息聯網,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各種身份信息在網上一查就明明白白。
可八十年代末,計算機還是個頂頂時髦的稀罕貨,一台就要一萬多。普通人彆說用,就是看都看不到。民政部門的個人信息登記還全靠筆寫手記,都是紙質的檔案。要查個人信息,得拿著單位開的介紹信到相關部門去檔案室裡翻資料吃灰塵,很不容易。
信息不通,就可以走歪路鑽空子。
劉德勝自家就是民政局的,功夫出在自己手裡。稍微動動手腳,辦張結婚證出來還不是輕而易舉。難的是怎麼辦酒,才能無風無浪的讓周圍人接受這樁婚事。畢竟要是有心人去查一查,底細馬上就露餡,那他彆說未來十年的前途,就是眼前這點芝麻綠豆的官都得交代了。
這個問題還是劉豔豔自己想到解決辦法,那就是酒席不大辦,對外宣稱是旅遊結婚,辦酒隻是自家屋裡要緊的親眷聚一聚,認得認得。事後,她和華國偉到外麵去旅遊,度蜜月。即低調,又時髦,自家父親還能打個清廉的好名聲。
當然咯,說是酒席不大辦,可不意味著花錢就少。那種在自家門口天井院子裡鬨哄哄的流水席,上不得台麵。要辦就到大酒店裡去辦,那才時髦有麵子。尤其是單位裡要緊的幾個領導,更是要在包廂裡另開一桌,方才顯得更上檔次。這種婚禮酒席,一桌就要兩三百塊,小辦辦弄個四五桌麼也得千把塊錢。
城裡風俗不作興什麼彩禮嫁妝,但旅遊結婚的錢,裝修房子的錢,置辦家具的錢,女方金器衣裳的錢,總還是要他華家來出的。置辦一戶人家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大三件小三件,三轉一響,一件都不能少。項鏈耳環戒指手鐲,棉料的毛料的呢料的,一樣都不能缺。
這些東西不必男方自家去買,隻要把錢拿來,女方這邊去采購就行。畢竟現在買大小三件之類的好東西,都還要票。這些票,肖桂芬都給劉豔豔存著,就等辦大事用。
這麼毛估估,大概總要個五千塊。
五千塊錢就能娶到豔豔這樣的媳婦,是他華國偉祖墳冒了青煙,前世修的福。他可不要不識好歹,再出蹩腳。
華國偉哪裡還敢挑剔,當下領了聖旨就回去籌錢。
“啥話?他劉家跟你要五千塊辦結婚?”黃菊花聽完兒子的話,滕一下就從小矮凳上跳起,眼睛瞪得跟銅鈴一般大。
“你個呆大,被人當冤大頭戳了,還當人家是好心!你傻不傻?他劉家女兒就是金子打的,現在也不值五千塊。”伸手指著華國偉的腦門罵。
“五千塊?娶十個城裡大姑娘都夠,娶她一個大肚婆?當我是呆大?他劉家人還當自家女兒是黃花大閨女,千金大小姐麼?五千塊,想瞎了他劉家的狗眼。呸!”
說著,還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見自家母親這麼不開竅,華國偉是急得直跺腳。
“媽,你說什麼呀。我跟豔豔是真心的,她為我付出了很多,我不許你這麼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