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要賠償,群眾們更想溜了。
葛立軍也意識到事情可能要麻煩了,不禁替魏冉擔憂。
魏冉卻擔心羅芙馨。
恨恨看著華國偉,羅芙馨默默冷哼一聲。她是沒證據證明他雇凶殺人,可她有證據證明他出軌亂搞男女關係。想扯皮,來啊,誰怕誰!
“好,就算你沒雇凶殺人。那就說說你出軌的事?怎麼樣,這事總沒有願望你吧。怎麼著?你當了陳世美,還不許老百姓把你扭送到派出所裡來接受一下教育?”
這話一出,華國偉的氣焰頓時就蔫了半截。而心裡打鼓的群眾又振奮起來,對啊,這家夥還是個斯文敗類,道德敗壞呢。把他送派出所裡,那是替天行道,做好事呢!
看到這裡葛立軍已經全明白了。
眼前這個叫華國偉的男人,肯定不是好貨。他是不是真的雇用了林國富撞死自己老婆,沒有證據不能亂說。但這家夥亂搞男女關係,當陳世美,那是妥妥的了。這種道德敗壞的人,派出所要不要管,
能不能管?那是當然能管也要管的。
可這說到底也是兩口子私事,女方要是堅決不離婚,那外人也不能逼著兩口子離。派出所最多就是教育批評,還不如單位有用。單位那邊還能給處分,換崗位降工資。
這種扯皮的事,頂好不要牽扯上魏冉。萬一這個姓華的魚死網破,非要說魏冉和小姑娘誹謗誣陷,那就麻煩了。
現在頂好大家各退一步,把這事了了。
心裡有了這樣的打算,葛所長就站出來和稀泥。
先把群眾都勸回去,人多嘴雜,大家家裡都有正事,就彆在派出所耽擱時間了。至於這三個當事人,他們會好好調查清楚。好人不會被誣陷,壞人也不會被放過。
既然警察同誌這麼說了,群眾也就乖乖的回去。本來嘛就是看個熱鬨,沒熱鬨看了,自然是回家去,家裡都有事等著呢。
留下這三個,葛所長先給華國偉一個下馬威,把他關隔間裡去,要他好好反省自己的錯誤,等下老實交代。
這邊則跟魏冉私談,魏冉自然是相信羅芙馨,也相信自己的判斷。華國偉這人的險惡,超過了他以往對這類知識分子的認識。但葛立軍說的也是實話,就算所有人都相信是這個姓華的雇凶殺人,可法律是講證據的。沒有證據不能定罪,疑罪則從無。
糾纏下去,對他和小姑娘都沒什麼好處。男人出軌肯定不是什麼好東西,可這說到底是家務事,外
人也不好管。
這哪裡是家務事!這是犯罪,這是謀殺!羅芙馨就氣不打從一出來。
多少家庭內的暴力犯罪,無數女性身心受創,本來期望著法律給予保護,主持公道,救她們出火坑。結果怎麼樣呢?就換來一句輕飄飄的“家務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可她知道,這就是現實。即便到了三十年之後,人人都高喊男女平等的時代,這種“家務事”的陋習,仍然深深的紮根在婚姻和家庭之中,繼續迫害著那些受儘創傷的無助女性。
所以就這樣高高舉起,輕輕落下,讓華國偉逃過一劫麼?
休想!她用力握拳。
他不是要證據嗎?她會找到的。
她一定會找到如山鐵證,讓這個人渣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