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證?什麼作證?我不記得了。”她結結巴巴開口,想要抵賴。
錢誌剛扶額,人家法官都問上門來了,這是你能抵賴的掉?再說了,去派出所作證,那都是要簽名的。白紙黑字些在那兒,怎麼抵賴。
大概是自己也明白抵賴沒用,肖桂芬又立馬改口。
“哦,想起來了,那事啊,怎麼了?”
“你是說五鳳路車禍出事那天中午,華國偉是待在這裡的嗎?”高法官問。
“是啊!我是這麼說的。”
“那他是從幾點來,又是幾點走的?”
“是…中午來的,下午走的。”
“我是問具體幾點。”
“具體…這我哪兒還記得住。”
“好好想想。這可關係到兩條人命!”
“啊?兩條人命?那車禍不是沒死人嘛,隻是斷了條腿而已。”
瞧瞧,多輕巧的話。隻是斷了條腿,敢情斷的不是她的腿。這個女人,真是一點沒同情心,沒人性。
高法官皺了皺眉,語氣嚴肅道。
“這關係到肇事司機和華國偉的人命!”
“啊?怎麼會這樣?”肖桂芬目瞪口呆。
“是你問我還是我問你?先回答我的問題,華國偉那天到底是幾點來,幾點走的,好好想想,你要對自己的話付法律責任的。”
一說要付法律責任,肖桂芬就不敢嗆聲了,垂著眼皮前思後想了一番,這才支支吾吾開口。
“好,好像是中午十二點來的,到下午一點多走的。”
“確定是這樣?你沒記錯?”
“確,確定是這樣,我沒記錯。”
“當時在這屋裡你和他在場,那劉豔豔在嗎?”
“豔豔她…她不在。”出於直覺,肖桂芬覺得這事自己已經擔了風險,就想把自己女兒摘出去。
“你確定她不在?”
“確,確定。”
“那她當時在哪裡?”
“在…在…在我家。”
高法官氣的一拍茶幾。
“你家是哪家?這家又是哪家?一派胡言亂語,你當我三歲小孩子蒙?死到臨頭還要作妖做鬼,我
看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不知死活。當著我的麵,當著法律的麵,還敢胡言亂語。你知不知道做偽證也是犯罪,也可以坐牢!”教訓完之後,給身邊的吳大姐使了個眼色。
吳大姐心領神會,趕緊上前唱紅臉。
“你這位同誌,年紀也不小了,怎麼還犯糊塗。你保著華國偉做啥?他害你女兒,害你全家還不夠?我看你大概還不知道吧,他惹上人命官司哉,馬上就要坐牢槍斃了。”
“啊?人命官司,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一下,不光劉家母女,連錢誌剛都嚇到了。
吳大姐冷哼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