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也隻能親自來提醒蘇綿了。
“錢招娣。”蘇綿笑著喊出她的名字,眸子裡倒影出她的影子,清澈而乾淨:“我去縣城,是給我姐獻血,不是去買好吃的,沒法送吃的給你。”
蘇綿的聲音不小,一說出口,後麵的一群人就笑了。
錢招娣的臉忽然爆紅,是被蘇綿這句話給氣到了,也是被戳穿後的廉恥,她強行解釋:“綿綿,我不是要東西吃的意思,隻是關心你,你怎麼能這麼想我?”
如果是曾經的蘇綿,當然不會這麼想錢招娣。
因為她把錢招娣當成她最要好的朋友,錢招娣是錢家的幺女,上頭還有三個哥哥,家裡的好都緊著男娃來,蘇綿同情她,覺得兩個人同病相憐,再加上歲數也一樣,能玩到一起,所以,不管有什麼好的,都要分錢招娣一份。
就算後來錢招娣被京城那邊的大人物接走了,說她是軍區大院走丟的孩子,蘇綿也是按時給她寄些自己積攢的小玩意兒。
可就是這個人,在她最無助的時候,上門求她幫忙的時候,眼睛裡帶著惡毒,像是遇見了什麼仇人,派人把她壓送回了蘇家不說,最後還和蘇蕙兩個人合計,一把火把她的屍身燒了個乾淨。
蘇綿自認為自己不是什麼壞人,卻也沒到寬容大度到什麼都不計較的地步,瞟了她一眼:“你心裡有譜就行,不用和我解釋。”
錢招娣以為蘇綿聽了她的話之後會道歉,會痛哭流涕,誰知道,蘇綿竟然說出了這麼一番話。
錢招娣剁了跺腳,紅了眼:“蘇綿,你太過分了,我以後不和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