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2 / 2)

回家的路上,秦暮去藥店買了點促進消化的藥,順便去花店買了一大束玫瑰。

第二天不到八點,秦暮便醒了。

她起床洗漱後,簡單吃了個三明治,拿著玫瑰花去了郊區的墓地。

今天天氣不太好,多雲的陰天。

是那人很不喜歡的天氣。

秦暮一身黑衣,手中捧著玫瑰花走過一排排的墓碑,在熟悉的小道轉彎,拐進去站停在一塊墓碑前,眼角有些紅腫。

“小曦,我來看你了。”

墓碑上寫的名字是龐佳曦,上麵貼著照片,照片裡是一個笑容燦爛的女孩,她穿著白色的裙子,在玫瑰花的花海張開手臂翩翩起舞,像隻優雅的蝴蝶。

秦暮盯著看了會兒,彎腰坐在旁邊,清理著上次留下的玫瑰,和那個女孩說:“她最近回來了,說是請假休息,但還是很忙。昨晚我在交流會上見到了她,她在忙工作。晚上她回來,拿了眼鏡就走,也是在忙工作。”

秦暮說著,把枯萎的玫瑰花清理乾淨,之後拆開手中的的玫瑰花,把它們拿出來,一朵朵整齊的再次擺放在墓碑前。

“你說她怎麼那麼忙啊,結婚一年了,我們連坐下吃飯的時間都沒有。因為她的原因,我也開始每天忙工作,一年之內就在業界站立了腳跟。”

秦暮抬頭看著照片,笑的迷人,“你說,我是不是要感謝一下她?”

安靜的陵園,隻有風聲吹過。

秦暮低頭,苦笑了一聲。

把玫瑰花擺完,秦暮看著滿意的點了點頭,拿著包裝袋起身說:“好了,新的玫瑰花已經給你送來了,也擺的整整齊齊,希望你能喜歡。”

秦暮說完再次彎腰,抬起手,用食指輕輕刮了下那女孩的鼻尖,笑道:“你放心,我會替你好好的照顧那個人,不至於讓她一個人孤獨終老,還有……”

秦暮停頓了,沉下的眼簾無神的看著什麼,還有對不起……

對不起,我也喜歡那個人。

隻不過不是替你,而是在比你喜歡那個人之前,我已經喜歡上她了。

這些話,秦暮隻能在心裡說。

哪怕小曦已經聽不到,可她還是沒有勇氣當著小曦的麵,把這些話說出來。

因為對小曦來說,自己太自私了。

秦暮吞咽了下,失落的收回手,她看著墓碑上的女孩,後退了一步。

“我走了,下次再來看你。如果有機會,我會……讓她親自來看你的。”

說完這些,秦暮又站著陪了小曦一會兒,才轉身離開陵園。

秦暮剛走出陵園,手機上便打來了一個電話,來電顯示是BOSS。

大周末的,也不讓人休息嗎?

秦暮歎了口氣,接起。

“今天晚上有約嗎?想請你和我朋友吃個飯。”高經晨直接約她。

秦暮從口袋裡拿出車鑰匙,往停車區域走,“晚上倒是沒約,不過老板你的朋友,為什麼要叫上我一起吃飯?是什麼重要的客戶嗎?”

平時周末或放假的時候,高經晨幾乎都會給秦暮打電話,約她出來吃飯或者去玩什麼的,但秦暮每一次都是拒絕,從來沒有和他單獨吃過飯。

高經晨也習慣了秦暮的拒絕,所以為了讓秦暮出來,甚至還買通過客戶,讓秦暮在周末出去談工作。

她到了,卻隻有高經晨一個人。

秦暮知道後,很嚴肅的和高經晨說了這個問題,於是從那以後高經晨再也沒有用客戶的事情單獨約她出來過了。

可是這一次,他說的卻是朋友。

“對,不是騙你的客戶,是朋友。晚上六點,到時我發給你地址。”

秦暮想了想,應下了,“好。”

電話打完,秦暮剛好走到車旁,她打開車門坐上,開車回家。

今天白天沒事,秦暮為了調出差這段時間的時差,在床上睡了一整天。

中途魏青桉回來過一次,她推開臥室門,見秦暮在房間裡睡的正香。

為了不吵醒她,魏青桉躡手躡腳的進去,拿了套換洗的衣服就走了。

晚上五點多,秦暮伸著腰醒了。

窗簾拉著,看不到一絲光亮。

她拿起手機看了眼時間,登時坐直了身子,著急的掀開被子說:“怎麼都已經五點二十了,Boss約了六點見他朋友的!”

秦暮扔下手機,急匆匆的衝進浴室簡單洗了個澡,然後出來吹頭發、化妝,穿上她睡覺前準備的衣服,之後在玄關換上高跟鞋,拿著包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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