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到八萬美元,羅南覺得還是有點高,下意識想要繼續壓價,但想了想之後,說道:“麥力克導演,先說你的條件吧。”
丹尼爾-麥力克舔了舔略微有點乾燥的嘴唇,說道:“這部片子必須推入影院放映,上映影院數不得少於……”
他本來想說一千家,頓了頓之後,改口道:“不能少於500家!”
這樣足以保證他這個導演的名字能被很多媒體和電影公司乃至影迷注意到。
羅南能看出丹尼爾-麥力克的話沒有完,沒有插話。
“八萬美元是基礎版權轉讓金。”丹尼爾-麥力克還沒有放棄為自己爭取更有利條件的想法:“影片上映後,我要求票房獎金或者票房分成。”
羅南還是不說話,等待丹尼爾-麥力克繼續說下去,說完再逐一反駁,省得麻煩。
對於這話,倒也不算太意外,談判嘛,誰都想要拿到優厚的條件。
丹尼爾-麥力克繼續說道:“獎金和分成以票房數額而遞增,如果這部影片北美票房能超過500萬美元,我要不少於30萬美元的票房獎勵!”
“500萬美元?”托尼忍不住說道:“這片子能拿50萬美元票房嗎?”
羅南抬手,製止托尼繼續說下去,然後緩緩開口:“麥力克導演,你懂好萊塢電影發行嗎?”
“我……”丹尼爾-麥力克當然不會承認:“知道一些。”
羅南搖搖頭:“五百家影院,你說的可真輕鬆。”他看了丹尼爾-麥力克一眼:“五百家影院,意味著最少五百個電影拷貝。一個電影拷貝,從衝印到存貯到運輸再到保險,單是成本就要1500美元。”
丹尼爾-麥力克臉色有點難看:我提的條件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羅南平靜的說道:“五百個拷貝,就要75萬美元,這筆錢能買多少部小製作?還有其他宣傳和發行費用,相對論娛樂要承擔多少風險?我要在你一部製片成本隻有兩三萬美元的片子上,投入上百萬美元甚至更多。”
他再次搖頭:“你不是在跟我談生意,你這是在搶劫。”
“這樣的條件是保證我們雙方的利益。”丹尼爾-麥力克竭力辯解。
羅傑直接說道:“你隻是在保證你的利益最大化。商業合作講究的是雙贏,按照你的條件,相對論娛樂要產生巨額虧損。”
他歎了口氣:“就這樣吧。”
托尼直接站了起來:“算了吧,羅南。外麵有的是小製作影片,比這dv錄像出色的太多了。”
談判的一個目的,就是要讓對方認為手裡的東西沒有他自認為的價值。
很明顯,這部叫做《女巫布萊爾》的dv錄像影片,無論從哪方麵看,都是一部破爛。
羅南看過昨天的路邊展映,這部片子與印象中的區彆很大,單從導演的剪輯來看,真的是爛的弱爆。
想來也是,一個窮到用dv去拍電影的人,本身能力也不會強到哪裡去。
“等……等等。”丹尼爾-麥力克眼見嘗試無法成功,連忙說道:“你們可以說說條件,合作不就是要消除分歧嗎?”
羅南不再廢話,說道:“八萬美元,一次性買斷包括續集在內的所有版權。”
談判也不可能一味的高壓,他在壓製住丹尼爾-麥力克之後,也開始給點甜頭:“未來會以不少於50家影院的規模在北美上映;適當的時候,我們會為影片舉行媒體會,到時保證不少於10家媒體參與對導演等主創人員的采訪。”
聽到這話,丹尼爾-麥力克眼睛亮了下,有了名氣意味著日後會有更加廣闊的發展。
羅南繼續說道:“除了影院,我們還會將這部影片全麵推入錄像帶、dvd、電視台和互聯網新媒體等眾多重播渠道,以便讓更多觀眾能看到麥力克導演的這部作品。”
或許是被壓製帶來的心理差異,丹尼爾-麥力克感覺這些條件還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