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致命彎道(求訂閱)(2 / 2)

笑容瞬間爬到了琳賽-比爾秀美的臉蛋上:“謝謝。”

羅南笑了笑:“這是你應得的。”

琳賽-比爾心滿意足的離開了羅南的辦公室,1000美元周薪,加上1萬美元完本獎金,認真算起來的話,她這段時間的收入,比業大多數的編劇年收入都高。

後麵能夠出版的話,還有出版獎金……

好像可以一次性還完助學貸款了。

休息幾天,趕緊把剩下的《饑餓遊戲》和《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寫完。

琳賽-比爾通過這段時間的觀察,確定羅南是個非常講信譽的人,許諾的條件沒有一項落空,等寫完這兩本,是不是就能回歸編劇的老本行了?

電影編劇,才是她來好萊塢的追求,即便編劇比寫受到的限製更多。

如果說一個家遇到挑剔的編輯刁難,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作品照樣能得以出版,但在好萊塢沒有任何一個編劇有最終決定權。

比如說在討論會上,編劇嘔心瀝血構建出來的故事總是會被製片人三言兩語輕易地打敗:“最後是哪個家夥追到了那個女人?”“動作在哪裡?”“笑點呢?”“到底幕後的大壞蛋是誰?”……

於是有被激怒的編劇忍無可忍,然後頭也不回走出會議室,從此再也無法在好萊塢立足。

但絕大多數編劇都會聽話的回去修改,直到讓上司滿意為止。

琳賽-比爾很清楚,如今自己能比著一個簡單的大綱寫出,類似的編劇工作應該能勝任。

好萊塢電影的劇本不過是流水作業,原創性並不是首要的難題,製片人一般的要求就是寫好了可以直接供拍攝使用,對白要聰明,故事講得清楚連貫,有娛樂性,足夠了。

參與一部影片的編劇通常已不下十人,但最後隻有兩人能在劇本作者一欄署下自己的名字。

至於單獨執筆劇本,琳賽-比爾暫時沒有考慮過。

在好萊塢,最少也要七八十部電影裡才可能有一部,從故事大綱到拍攝台本真正由一個編劇獨立完成。

辦公室裡,羅南隻是看了看文稿的首尾,其他部分隻能留待以後抽時間再看。

僅僅三個月多一些,琳賽-比爾就完成了初稿,這樣的速度羅南非常滿意。

初稿並不長,隻有26章,換做前世網絡的碼字量,琳賽-比爾完全可以劃入手殘黨的行列當中。

但對於實體書出版來說,這速度相當可以。

等審定完之後,羅南會聯係出版社,以沙海娛樂的名頭,拋出準備改編電影的噱頭,出版進入圖書市場不算難。

羅南隨後去了編劇組所在的辦公室,簡單的看了一下,編劇們正在伏案疾書,分工合作。

前兩天,編劇團隊剛剛完成一個劇本的初稿,羅南已經給了黛娜-安普頓律師,讓她去版權局注冊版權。

至於編劇工會那邊,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劇本署名人是羅南,但羅南沒有加入編劇工會,暫時也夠不到加入編劇工會的條件,非工會成員在編劇工會也可以備案劇本,不過手續相當繁瑣。

最為重要的一點,編劇工會備案隻有行業效應,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一個編劇的作品隻在編劇工會備案,而不在版權局注冊的話,一旦被侵權,訴諸於法律的話,編劇工會這邊的備案不能拿來當證據。

工會確實很強大,但相比於好萊塢的其他幾個主要工會組織,編劇和編劇工會有點苦逼。

單純指望做編劇出頭,在好萊塢非常難,很多金牌編劇闖出名頭之後,紛紛轉行製片人或者導演。

這種情況不止是好萊塢,全世界的娛樂圈都差不多。

羅南讓黛娜-安普頓律師拿去備案的劇本叫做《致命彎道》,前世也是拍了多部的係列恐怖片,在院線外的家庭娛樂市場上麵,收益一直不錯。

這個係列作為院線電影算不上多成功,卻是線下租售市場的贏家。

羅南之前在版權局多方查詢,這是確定沒有注冊版權的係列片之一。

另外,羅南還製定了一個版權計劃,準備等羅伯特-李返回北美之後,以他作為核心,組織一個小團隊,然後輔以黛娜-安普頓律師這樣的專業人士,去談判一些目標的版權。

前世,真正超級大熱的好萊塢電影,原創作品可以用鳳毛麟角來形容,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續集或者改編電影。

相對論娛樂實力暫時有限,不可能大規模投入,而且想要充分榨取熱門電影的價值,不是簡單的拍攝出來就能做到的,需要周密的商業運營和大規模的投入,這也決定了不可能紮堆製作,否則純粹屬於浪費資源。

有計劃的陸續推出才是最好的選擇。

現在這個階段,小投入而又能有穩定產出的低成本電影,才是首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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