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台的自訴或者公訴。
反正就是不管怎麼樣,都不支持這樣的議題通過表決。
哪怕已經被代表了。
他們深信,這樣的聲勢浩大,誰也不能忽視。
在進行意見表決的時候,怎麼都不可能直接用腳投票!
他們也深信,哪怕轉進了議題,也不過是因為當時的環境製約,沒見第一天還意氣風發的陸安,陸總大佬一句話都不說了?
與其它平台相對應的是,微博上,有百分之七十五左右的用戶是支持陸安的。
哪怕不為那些因為公益村、因為公益+、因為公益廣告、因為慈善受到過的幫助,也為微博現在看上去那麼賞心悅目、乾淨整潔,而支持陸安的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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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周五,農曆正月二十二。
宜納財、立券、結網、捕捉。
上午9時,會議開始,按照既定流程審議一些工作報告,平淡無奇的過了。
雖然這裡麵有一份很重要的草案審議,但,很顯然,目前還不是最成熟的時候,不值得太過關心。
因為大導的輿論攻勢,至少有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民眾,將目光放在了下午的全體會議上。
在全體會議上,會審議陸安提出來的議題,並進行投票表決。
經過這麼些天的醞釀,陸安的這份全文近萬字的議案,對許許多多的人來說,一點都不陌生;
包括附錄的法律草案,也同樣不陌生。
所以,部分利益相關的人,已經做好了完全的準備……
下午三時十五分,全體會議上正式開始審議《關於深化整頓娛樂文化產業的不良現象、深化調整信息傳播管理辦法》的有關議題。
會議是通過央視新聞頻道直播對外的。
這並不是閉門會議。
會議一開始,就有數名人代發表了各自的看法,針對議題中的其中一點或者幾點做出了相應的評論。
這次的會議,全體政員也是列席了的,雖然沒有表決權,但發言權還是有的。
而且,政員們是出了名的敢說真話,相關法律規定,不管是人代還是政員,在會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在部分人代發表過看法後,一些政員們也發表了更加尖銳的看法,在政員會議上,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明顯更加尖銳。
“此前,深圳市進行過有益的、有效的嘗試,結果表明,深圳本地的傳統媒體,部分網絡媒體的有效報道越來越多。
亂七八糟的轉載越來越少,給當地居民帶來的困惑也在逐步減少,因為網絡社會的特殊性,效果並未最大化,但顯然,陸安先生的議案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是將深圳的成功經驗進行整合,將範圍拓展到了該觸及的範圍,我認為,這是行之有效的辦法……”
很鮮明的支持態度。
議案的審議一共持續了四十五分鐘,每一項條款最終都沒有變動,包括附錄的法律草案相關條文,也在在座的法律專家們的審議下,一條條通過了。
最重要的是,這一次的條例上,破天荒的解決了法律條文的模棱兩可性。
部分法律專家在會議上盛讚了這一點。
最後,投票表決開始。
采用的是電子投票無記名係統,由中科信息負責保障,從1982來開始,至今未出現過任何錯誤,結果有效。
幾乎是投票表決完成,即時就顯示出了結果。
2980份投票,缺席20份。
1520份讚成。
1380份反對。
60份棄權。
議題表決通過。
結果第一時間出現從大會堂擴散到全國各大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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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