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淨身出戶(第二更)(2 / 2)

她把自己反鎖在屋裡,一連兩天沒出來。

隻有蕭裔遠敲門給她送飯,她才勉強打開門縫接過飯菜。

因為不忍心拒絕自己的弟弟。

到了第三天,是她和瞿有貴出庭的日子,才從屋子裡走出來。

蕭裔遠嚇了一跳。

兩天不見,蕭芳華整個人瘦脫了形。

“姐,你彆太難過了。”蕭裔遠悄聲安慰她,“我已經說過爸媽了,他們當時也是一時生氣,現在不會再罵你了。”

其實他是給他媽下過最後通牒,如果再那樣辱罵蕭芳華,他就再也不回家了。

蕭爸蕭媽雖然沒有把他這話當真,但到底收斂一些,也是擔心太罵女兒,會讓兒子不高興。

他們知道蕭裔遠和蕭芳華的姐弟感情非常深。

蕭芳華木著臉從屋裡出來,淡淡地說:“我沒事,今天出庭能出結果嗎?”

“張叔那邊說沒問題,隻要判了就好。”蕭裔遠說著,帶著蕭芳華離開家,往法庭去了。

今天的法庭裡,蕭芳華和瞿有貴都是被告,張風起和溫一諾那邊是律師代他們出庭,他們倆在旁邊坐著。

一開庭,瞿有貴的律師就陳述了他被蒙蔽,不知道這個合同,並且不承認這個合同的事實。

瞿有貴的律師還說:“雖然這個合同是婚姻存續期間簽的,但由於我的當事人對這個合同完全不知情,並且蕭芳華跟張風起的關係很好,我們有理由懷疑,這個合同有詐,希望法庭能宣布合同無效。”

張風起的律師早就準備好了各種證據證人。

他站起來從容不迫地說:“被告瞿有貴聲稱他被蒙蔽,對這個合同完全不知情,從來沒有過‘心理谘詢’這個交易發生。”

“可是正月初二,他在我當事人樓下大喊大叫請他幫忙,當時還有第三方拍下目擊視頻。”

“再有,正月初二那天,被告瞿有貴的鄰居也證明他在自己家門口驅趕張風起和溫一諾,讓他們離開他的家。說明我的當事人當時已經到場。”

“最後,你妻子在合同上簽字,證明這個交易確實發生過。——這所有證據都說明,他們確實上門給你做過‘心理谘詢’。”

“再加上張風起的公司已經就這份合同交了十幾萬的增值稅,你要不付錢,他們絕對有理由起訴你。”

瞿有貴的律師完全沒想到瞿有貴還跟張風起真的有過交流,他本來以為這一切完全是在瞿有貴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

看來瞿有貴也沒有對他說實話。

麵對著那麼多的人證和視頻,這個律師再也說不出瞿有貴對這個合同完全不知情的話。

而且說了也沒用,法庭是看證據的。

於是沒過多久,法院就宣布張風起的合同有效,瞿有貴和蕭芳華必須按合同交錢。

因為是夫妻共同債務,而現在他們兩人又已離婚,所以法院判定兩人各還五十萬。

瞿有貴根本就沒有這麼多錢,他打定主意想當“老賴”不還錢,張風起的律師卻拿出瞿有貴曾經“賴賬”的事實,再次向法院要求拍賣張風起的房產還債。

法院了解了案情始末,為了“殺一儆百”,懲治“老賴”們,同意了張風起的訴狀,將瞿有貴和蕭芳華的婚房納入法拍程序。

因為是明堂小區的房子本來就很搶手,再加上才賣一百萬,而且是剛裝修好不到兩個月的新房,因此在法拍網上很搶手。

不到一分鐘,就有人以一百萬的價格拿下了這套房子。

房子賣了之後,法拍官網還了銀行五十萬,剩下五十萬,全部打給了張風起的公司賬號,償還一半的合同費用。

……

瞿有貴被掃地出門的時候,整個人都是傻的。

他想大吵大鬨,想就不搬家,可是買他房子的,居然不是一般人。

那人帶著一幫兄弟收房子,光是粗胳膊上的遊龍刺青就讓他膽戰心驚。

他摸了摸自己已經不正常的腿,悄悄拎了個行李箱就走了。

他和蕭芳華離婚的時候,屋裡的家具和電器都是蕭芳華買的,在離婚的時候已經讓她都搬走了。

現在這個房子,已經空蕩蕩的。

他什麼都沒有了。

恍惚間他想起自己曾經在知乎上躊躇滿誌地發提問,有個人回答他:【題主將旺夫的妻子推出家門,已經破壞了自己的財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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