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6 章 廣武君李左車(1 / 2)

李左車穿甲戴盔,腰佩精鋼寶劍,一張披風獵獵風中。

站在昔日趙長城之下,於延水岸畔。

身後是三萬秦軍的營地。

他們中有的曾隨王翦王賁父子攻楚、越、燕與齊之地。後來分散駐守在燕趙齊地一帶諸郡。

就如當下駐守河西郡與西域東郡的王離大軍。在攻陷一地之後,若無調令,便鎮守當地各郡,亦是威懾。

李左車手持始皇帝旨令與虎符,於代郡營中點足三萬兵卒。又星夜兼程,趕往代郡、上穀郡邊境一帶,抵禦東胡。

今日路過此地,不由心緒繁雜。

岸畔的李左車一身戎裝,卻有謀士雅姿。

此時望著大父曾守過的長城,麵目冷然。

大父屢建功勳,支撐趙國危局,時人皆知:李牧死,趙國亡。

趙王遷卻是聽信奸計,奪取大父兵權,並隨之陰謀殺害了大父。

如是自毀長城,趙國被秦攻破亡國,也真是因果報應,大快人心!

李左車覺得,雖是秦使計離間,然與國征戰,敵我不容,陰謀計策、陽謀攻伐,百般手段都是理所應當。

因此大父無辜被害,固然有秦之過,然最恨還是本應是倚仗後盾的趙王,竟直接奪取大父兵權,並將其殺害!

眼前頹圮的長城,豈不正是趙國自毀之?

你趙王殺我大父,我李左車占你趙國後裔之位。

使趙國裔嗣斷絕、宗廟無繼,一如燕國,哈哈,豈不又正是因果循環!

如此,也算是恩仇如雲煙,皆能儘消了。

“昔日某大父鎮守邊牆,抗擊匈奴,今日某至舊地,以禦東胡。”

李左車仰頭北望,“亦當不令胡夷侵擾,方不墮大父之名!”

身旁一名精壯矍鑠的老翁道:“武寧候一朝得到信重,又有此大誌,必能禦東胡於境外,使邊境萬民日敢行於道、夜可安於枕。”

當日險些為東胡人擄掠回去成為奴隸,後幸為仙使所救的老者,及幸存三十幾名村人。

回到村裡時,房屋早已被一把火燒得精光,又埋葬了因做奴隸無用而被殺害的老人與嬰孩。

正在此時聽聞武安君後人李左車到達代地,領兵以禦東胡。

老者便帶領三十幾名村人,前來投奔了李左車。

青壯應征入軍營成為士卒,婦人則附從軍營,為士卒縫補漿洗。

他們生於邊疆,生死已經見慣,便也不再怕死亡。今日死或明日亡,已無甚區彆。

然東胡燒他們房屋,殺他們老小,這仇總要報的!

前來投靠昔日武安君之孫的麾下,便是順理成章的了。

“老翁信某,某絕不敢辜負。”

李左車方才知曉他們的遭遇,決定接納他們。

事實上,像老翁他們這般趕來投奔者,為數不少。一路行來,陸續已有大幾百之數。

一是近來東胡侵

擾,時人對東胡仇恨正濃,投軍殺敵方能稍減心頭之恨。

二則是東胡劫掠之下,已無屋棲身,無糧下鍋。

聽聞因數種高產仙糧豐收,軍中糧餉日漸豐裕,已能如數及時發放,入得軍中,或許能免於餓死。

三則,也確有聽聞昔日武安君之孫大名,聞名來投的。

“稟報將軍!”有士伍來稟。

李左車收回思緒,“稟來。?_[]?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武信侯遣使來信,言曰:仙使一二日便至,請武寧候急速北上護衛,兼又防東胡來襲。”

“傳令下去,停止歇息,繼續北上!”

……

第二日,日跌時分。

李左車率軍趕到時,仙使馭使鋼鐵神獸,也已如期而至。

代郡北境,處於農牧結合地帶,地形是山地、丘陵、川地相間。

萬裡長城第四段——代郡、上穀郡與漁陽郡段,便是由此而始。

也即是第四工程隊的開工起始點。

此時,在這遠看是山、近看是川的平野之上。

高大威嚴如山嶽的六尊鋼鐵神獸,有挖掘基坑者,有就近取材切割條石者,又有來回搬運條石卸在空地。

而後亦有起吊條石壘放基坑,肉眼可見的速度之下,倏忽之間,條石就已壘砌出來一個基座。

李左車雖不曾親眼見過‘仙使馭使神獸壘砌登仙台’的場景,但也見過鹹陽的登仙台。甚至一路上,還見過馳道旁飛速後退的夯土或石壘登仙台。

因此一眼便知,這是在壘砌舉行開工暨賜福大典中所需的高台。

李左車的親信與門客,時時隨侍在側。

望著眼前之景,其中一人驚歎道:“割他山磐石如脂膏,舉百石條石如鴻毛!”

“此情此景,無愧是仙使神通啊!”

親信門客之中,無人不曾觀禮過賜福大典,少有人不曾見過神獸神速,但卻有不曾見過平地起高台者。

眼下見了,無不心生驚歎與敬畏。

李左車又何嘗不是?

“仙使神通,實非凡力也。”

倫侯武信侯馮毋擇,前來找李左車說話,先是簡短互相見禮招呼過。

而後才道:“今日已是日跌時分,時間倉促。仙使言道,今日隻是壘砌高台,明早日出時分,準時舉行大典。”

此次的首輪大典,不同於修建馳道時的首輪大典——沿途每郡一場,而是與其後幾輪的每班工地一場大典的形式相同。

一共就六場大典,時間上便顯寬裕些,也就更遊刃有餘些。

“在此前後,還請武寧候部署防衛,以防東胡人劫掠生事。”

李左車語氣不軟不硬,回道:“抵禦東胡南侵,乃某本職,自當謹慎部署。”

“此地有役夫三萬三千餘,皆為青壯。若是團結一體,亦不可小覷。然若散亂無紀,於瓜菜也無異。”

東胡人殺起來,就跟砍瓜切菜無異。

而役夫紀律,能否令行禁止,則在於馮毋擇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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