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聞天走到門口,淡淡道:“這兩天郭廳長缺少日照,把窗簾拉開。”
陽光迫不及待地射了進來,此時正是下午兩點多,陽光正烈,郭玉海鐵青著臉道:“湯聞天,我會記住你的。”
湯聞天霍然轉身道:“郭玉海,你這是在恐嚇我?”
郭玉海閉上了嘴,倒不是他不想說,而是那陽光實在太厲害,照得整屋子都是,汗如同泉水一般從各個毛孔裡沁了出來,立即彙成一道道汗流流下。
“讓他曬半個小時,死不了人。”湯聞天淡淡地走了出去,還不望說一句,“媽的,熱死了,趕緊吹冷氣去。”
相比之下,呂庶的待遇就好多了,不僅沒有被限製自由,還被保護了起來,因為他是“舉報人”。
他所反應的問題很嚴重。
一、郭玉海“強行”利用其幫辦的身份,把建築公司換成了他聯係的公司。
二、郭玉海以協調關係為由,索賄三百萬元。
三、郭玉海強奸了投資方財務總監馬麗。
前兩條是呂庶反應的,而且有證據,所以省紀委在接到反應之後,第一時間將郭玉海控製了起來,不過郭玉海的態度非常強硬,所以為了避免出現意外情況,省紀委決定將其帶到京城郊區這幢專門用於辦案的彆墅來。
第三條,是馬麗本人到省公安廳報的案!
因為丟失遺書的事,經過省廳的研究,決定還是把此事上報公安部,由公安部做出決定,畢竟事關重大,弄丟證物,那可是個不小的錯誤。當然,在此之前,是要先向汪含韻彙報的,汪含韻同意了省廳的決定。其實在他的職權範圍內,如果他要是硬壓一下的話,也不是不行,反正單明雄的案子也是不了了之,不過葉榮沙是知道這件事的,那也隻有公事公辦。
所以尚學誌暫時停職在家,由於此事發生在甘嶺省城,所以接警人員在對馬麗進行了詳細的筆錄之後,將此事彙報到副廳長、慶東市公安局長餘家樂這裡。
一起強奸案,餘家樂還不怎麼放在眼裡,不過因為強奸的人是郭玉海,被強奸的卻是招商引資來的人,那性質完全就不一樣了,於是這件事便到了關陽春這裡。
聽到這個消息,關陽春馬上就樂了,這郭玉海也不知道得罪什麼人了。這個判斷不是沒有理由的,以郭玉海現在的身份地位,還需要去強奸?
“通知受害人,再了解一下情況。”關陽春立即下達了指令,同時派出警察控製住郭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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