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說可以把這部電影運作到好萊塢上映,因為他有渠道。
兩人哪接受得了這種誘惑,當即決定把電影的發行權交給那家公司負責。
那人還非常好心的擬定了一份發行合約出來,讓萊曼簽字。
裡麵保證了這部電影發行後,身為製作方的他們所擁有的收益。
百分之20的利潤分成外加電影版權所有方還是屬於萊曼、瑞恩合作的那家曼恩工作室的。
萊曼覺得沒問題,痛快的簽了字。
可之後發生的事,給這位剛從大學畢業的小年輕上了一課。
那家名叫米拉麥克斯影業的發行商,如約的把電影運作到了好萊塢上映。
雖然放映院線很少,隻有幾十家。
但對於萊曼來說,也是一種認可。
他還和瑞恩跑去了洛杉磯,實地進入電影院觀賞了自己的作品。
可到了電影下檔的時候,他們在去米拉麥克斯影業找那位購買版權的先生。
卻被告知這部電影的上映收益是虧損的,非但沒有利潤,還貼進去不少運作成本。
需要萊曼、瑞恩用電影的相關版權來彌補米拉麥克斯的損失,否則就要賠錢。
沒法,他們隻好又補簽了一份合約,把電影的所有版權都交給了米拉麥克斯影業。
如果隻是這樣,那也就算了,無非是他們的電影不受到市場認可,是他們的能力問題。
可後來越想越不對勁的萊曼去谘詢了業內的有關人士,才知道那份發行合約本身就有問題,它不正規。
裡麵既沒有說保底發行的費用,也沒有說支付前期運作版權的購買問題。統一用後續的利益來支付前期的交易環節本就是一種欺騙。
得知真相的萊曼憤怒了。
他又跑到洛杉磯去找米拉麥克斯影業的負責人,那位圈內著名的哈維-韋恩斯坦。
可他無情的話語更是刺到了萊曼的心上。
“你說的這個人是我公司的,他有做錯什麼嗎?如果有,請找法院來決定這一切。”
法院自然沒有受理萊曼的官司。
那張合約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也有萊曼簽下的大名。
是合乎法律的,是沒有錯誤的。
回到戛納的住處,萊曼越想越覺得懊惱。
他辜負了好友瑞恩的信任,還把母親留下來的積蓄全部投入到了那部電影之中。
他無法麵對這一切。
這種巨大的落差讓這具身體的原主人選擇了死亡。
在那天晚上,服藥自殺了。
......
萊曼坐在床上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就這麼一個懦弱、愚蠢的人的死亡,讓他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簡直荒唐,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不敢麵對現實的懦夫,也真應該去死。
萊曼的大腦裡不停的出現這種念頭,他實在無法對這個原主人產生一絲一毫的同情。
世道險惡又不懂得提防,遲早也是要完蛋的。
看著眼前雜亂的臥室,萊曼漸漸冷靜下來。
不管怎麼說,他現在要麵對這一切了。
花了一點時間,稍微收拾了一下住處,萊曼也有點餓了。
在廚房的抽屜裡找到了一些麵包,對著水,慢慢的吃完。
空蕩蕩的胃裡總算有了一點依靠。
他現在要怎麼樣呢?接下來要怎麼走呢?
回去大陸?
不,萊曼立馬否決了這個念頭。
他現在的身份是一位26歲的法國人,而且這時候才是2001年,他回去又能做什麼,光是簽證的問題就是一個大麻煩。
思來想去,最好的還是從事電影相關的職業。
無論是前世的自己還是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學習的都是電影相關的知識。
那是他熟悉的領域。
不過還有一個無比現實的問題需要思考:他欠下的好友瑞恩的賬該怎麼還。
這部電影的大部分投資都是瑞恩出的,但萊曼也不想太過占便宜,承諾了其中的一部分算他借的。
畢竟當初說好的電影拍攝成本為50萬,兩個對半投資,收益也對半分享,現在全賠進去了,還不算之後花的那些路費、生活費。
為此,萊曼剛一穿越就背負了其中的8萬塊的成本負資產,而自己呢,還剩多少錢?
找遍整套房屋,也隻搜刮出了356塊,這些錢能頂什麼用。
這都是那個懦夫為他的弱智行為所付出的代價,可到頭來,卻要他來承擔後果。
靠,真是操蛋的穿越啊。
萊曼揉揉腦袋,也是煩悶極了。
一切都在跟他作對,沒有一點值得高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