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致花費了3天,萊曼才搞定吉爾莫-德爾-托羅個人工作室的加入問題。
然後又正式的簽署了項目的合作協約。
吉爾莫-德爾-托羅擔任《地獄男爵》的導演,酬勞450萬美金,不涉及任何後期分成;投資份額一千萬,按比例可享受電影上映後的票房收益。
這些早就談妥,並不是什麼問題。
反而是關於拍攝期間導演的各種權利以及後期的剪輯方麵,雙方有些扯皮。
這些,在適當的商量下,萊曼除了把最後的決斷權握在手裡,其他的基本給了托羅很高的自由度。
比如,不乾涉他怎麼拍,但不能超出預算;比如他可以參與後期製作,但成片必須交由萊曼看過之後,才能決定是不是上映的院線版本。
與此同時,雙方還簽訂了另一份合同,關於電影的版權問題。
因為《地獄男爵》漫畫改編權早在幾年前就被吉爾莫-德爾-托羅這貨買下,所以,螢火蟲影業還需要拿出10萬美金買斷托羅手裡漫改劇本的所有製作版權。
其中包括續集開發以及周邊運作。
托羅也很清楚,與製作公司合作,在保留項目的主導權是個笑話,在得到大部分片場權力後,高興的同時,他也非常理解的將手裡的影視改編權轉讓了出去。
萊曼也很投桃報李,讓托羅兼任一個製片人的名頭,方便他在劇組拍攝時候的地位。
雙方的預算資金打入到一個專門用來拍攝的銀行賬戶後,托羅這人也迫不及待的開始了前期籌備。
而萊曼一邊還在為電影《百萬美元寶貝》做著後期工作,一邊也在公司的新項目幫忙協調拍攝劇組。
拍攝團隊倒不用特彆擔心,吉爾莫-德爾-托羅的工作室以及螢火蟲影業的製作部門完全可以拉出一支經驗豐富的團隊出來。
主要的,還是電影的選角問題。
因為這部電影的特效鏡頭需要很多,在參考過維塔工作室的報價後,除開前期的項目支出,剩下的演員薪酬這塊並不是很多,所以,也請不了大牌演員。當然,托羅也沒想過找什麼一線演員加盟他的電影。
辦公室裡,托羅喝著咖啡,正與萊曼拿著篩選出來的演員名單商量下一輪試鏡的事。
“男一號,你想選朗-普爾曼?”
“怎麼,不行嗎?”
“他的薪酬不低啊。”
“我們可以消減其他演員的支出。他真的很適合這個角色。”托羅建議道。
說來,朗-普爾曼也是怪物專業戶。
早年演過《美女與野獸》裡的獅麵人身文森特。
當然,對托羅來說,這人跟他最熟悉。是他的嫡係演員。
他的第一部長片作品《魔鬼銀爪》就是朗-普爾曼跟他合作的。
那時,劇組沒啥錢,畢竟還是新人嗎,什麼都是捉襟見肘。
朗-普爾曼看在劇本不錯的份上,幾乎就是零片酬出演。
從這個角度來說,是對托羅有很大的人情關係。
後來,他拍《刀鋒戰士2》,又果斷找了朗-普爾曼。
到了第三部,托羅的心裡第一個想到的,還是他。
“那通知他的經紀人吧,男主角就初步定為朗-普爾曼。”
既然,導演托羅都這麼看好,萊曼也沒有特彆反對的理由。
身為一個導演,選角這塊,也儘量應該先滿足導演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