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見他們往大隊長王明濤家去,紛紛也跟了過去看熱鬨。
王明濤正好在家,顧雲深跟張曉慧去說明的情況之後,王明濤坐在那裡,一雙眼睛盯著張曉慧,十足的怒氣。
不過他沒有多說什麼,這個年代婚姻自由,兩人都同意離婚,他也沒意見。
再說張曉慧這德性,他不用想也能猜到是怎麼回事,大隊裡是被他壓著,才沒鬨出大事兒來,趁早讓張曉慧離婚了滾蛋,也是好事。
於是,這場離婚相當順利,為了方便以後,顧雲深還特地讓王明濤寫了一份離婚證明。
王明濤從前在顧家做過事兒,差不多相當於伴讀了,他跟顧雲深同輩,但是年紀比顧雲深要大十歲,跟顧清瑤大伯差不多大。
所以王明濤是識字的。
這份離婚證明王明濤親自寫,並且還標明,兩個女兒一個歸女方,一個歸男方,從此一刀兩斷,斷絕關係,各不相乾。
寫完了,王明濤道:“寫好了,你們倆從此離婚,一刀兩斷,顧若晴以後跟著張曉慧,同時跟顧雲深斷絕父女關係,顧清瑤以後跟著顧雲深,同時跟張曉慧斷絕母女關係。”
“你們兩人都沒有權力管對方的孩子,不用養育她們,將來也沒權利讓她們給你們養老,各自找自己的孩子。”
“還有,離婚以後,顧家跟張家就沒有關係了,張家以後不得再去騷擾顧家,至於顧雲深你,以後娶不到媳婦兒,也不許去打擾張曉慧,你們倆從此陌路,婚嫁各不相乾。”
“證明就在這裡,簽字按手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