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裡的小孩除了玩就是幫著母親采集一些晚上吃的野果,在巴林部落裡生活的部落人日子過得都不錯,而且現在是夏季,周圍的獵物很多,巫祝不會讓部落裡任何一個人餓肚子。
這幾天巴林小孩的生活過得不錯,每天都有肉食不說,這些肉的品質也特彆好,平時這樣部位的肉也隻有部落狩獵的戰士才有資格挑選,部落給他們的都是邊角肉,當然這已經很好了,浪人甚至連肉都得不到。
和他住在一個大通鋪的幾個小孩臉上全都洋溢著笑容,格的對於未來的日子有了更多的期望,他下定決心用草鞋換取更多的肉,這樣那三個浪人就會把吃不了的肉全都送到部落給老奧,老奧會把這些肉再給他們!
不得不說格的腦子比起其他部落人要好使不少,相比起來此時此刻占正拿著一雙全新的草鞋交給正在睡覺的老爸,他老爸大手一揮,看著這雙特彆的鞋子,樂嗬嗬地拍了拍兒子的肩膀:“不錯不錯,就是這樣式看著有點怪怪的。”
占感覺自己被拍得骨頭都要斷了,他急忙道:“阿爸,你控製一下力度,我還沒覺醒圖騰之力呢!”
“哈哈,給忘了,你還得等兩年。”占的父親換上鞋子,看了看,總覺得有點彆扭,可是又不知道是哪裡彆扭,就覺得這雙鞋子和自己有些不搭調,他沉聲道,“對了,你阿叔正等著你拿鞋……”
砰砰砰!
粗暴的敲門聲,占肉眼看見的看見自家房頂落下泥巴,外麵響起焦急的聲音:“喂,阿占他爸,阿占回來了嗎?”
一聽聲音,占就知道是昨天唯一沒有拿到鞋的哪位阿叔,真是說他他就來了,占急忙道:“阿叔,我回來了!你輕點敲門,房子快垮了!”
“哦哦,”站在門口的男人手裡拿著一塊肉。
打開門的占奇怪道:“阿叔,你昨天已經拿了一塊肉過來了,你怎麼還帶了一塊啊?”
男人一雙眼睛撲閃撲閃地望著占,一雙粗糙的大手搓了搓手,道:“我想給我家裡的女人弄一雙,有多的嗎?”
“有。”占回答道。
他將鞋子交給男人,突然男人的視線落在占阿爸腳上有蝴蝶結的那一雙鞋子上,男人指了指占阿爸腳上的那雙鞋,不知道怎麼的就覺得這雙鞋子很適合自己老婆,鞋子上那個樣式更適合女性:“我想要這雙,行嗎?我感覺我家女人穿一定好看!”
占為難道:“可是這雙我阿爸穿過了……”
男人道:“沒事兒,占阿爸,換一下行不?”
占的父親聽見隊友的話,終於明白為什麼自己覺得這雙鞋彆捏了,一定是因為這雙鞋更適合女人,他粗略地看過自己的隊友,勾勾嘴角:“可以考慮下,不過下次狩獵的時候……”
“我幫你守夜!”占阿爸還沒說完,男人直接打斷,他拍拍胸口承諾道。
“行,一言為定!”
兩人剛達成協議,占的家門口又來了幾個剛回到部落的戰士,占發現他根本不需要去推銷,總有人找上門來。
另一頭,林霄剛走到半山腰,突然心塞起來。
“糟了,剛才忘記提醒占和格不用一早把肉搬到山上,如果明天的肉也太多吃不完的話,我們還得再次肉搬下來。”林霄一想到要抱著那麼多東西從山洞搬到巴林部落,他想想就頭疼。
“阿霄不用擔心,明天早上我可以很早就去山下等他們!”烈的眼珠子一轉說道。
“可是太早了,天沒亮,你出去會有危險。”林霄搖頭道,“等明天再說吧。”
烈點頭,“也是,那我們就明天告訴他們吧。”
走在路上的烈突然蹲在草裡,從一種林霄不認識的植物上摘下紅色的果實,遞到林霄的手中,“吃,這個好吃!”
這種植物看上去有點像桑葚,不過顏色是紅色的,長在一種藤蔓植物上,林霄接過來,吃了一口,味道酸酸甜甜的,味道和桑葚有些像。
三人連帶著藤蔓摘了一些果子,一路走一路吃,吃完後三個人的手上都染上了紅色的水,林霄用水洗了半天也洗不掉。
三人回到山洞裡。
雷將藏在洞內的肉洗乾淨,放在火上炙烤,肉烤的很香。
然後林霄就見到兩雙烏黑的眼珠子都齊刷刷地看向他,明顯是在等他像今天早上一樣給肉刷上一層檸檬果的清香味,在撒上一些林霄通過蒸餾弄到的鹽。
這些鹽和現代的鹽不能比,微微發黃,而且會凝結在一起,可即便這樣,比起之前他們吃的那些苦澀的鹽,可好吃多了。
林霄說道:“ 你們以後就學我這樣處理一下肉,肉的味道會好很多。鹽礦裡的鹽倒在水中溶解之後,用火燒,把水蒸發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