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戈他們出去尋找族人的同時宣傳炎黃部落,隻要敖汗部落一出發,外麵的人就會知道炎黃的陶器、以及炎黃部落的存在。
林霄之前說的事情,他心裡也略微擔心起來,為此他還找那兩個被圖南帶來的浪人詳細詢問了鐵器的事情。
和林霄的推測一樣,這個部落無意中發現鐵礦,他們部落的巫祝世世代代就研究這些東西,後來還真讓他們研究出如何熔煉這些鐵礦製作鐵器的方法。
這個幾千人的部落很快就成為一個周圍最強大的部落,當然這種強大是相對的,但是隨著部落的鐵器向外流通,這個部落終於遇見另一個強悍的對手。
幾個部落聯合起來滅掉製鐵的部落,同時瓜分了部落中所有的鐵匠。
炎黃部落的陶器、以及製鹽法對於部落的武力值沒有任何的幫助,但是陶器對於其他部落的吸引力同樣恐怖。
一個強大的部落滅掉他們簡直太正常不過了。
“對了,昨天阿織說按照你的說法用細麻做了一些布出來,要去看看嗎?”雷想了想,這些事情就不需要讓林霄操心了,林霄是部落的巫祝要做的事情已經很多了,他作為這個部落的頭人,保護部落是他的責任,而他也一定會做到。
聽見雷提起麻布的事情,林霄立即來了精神。
此前炎黃部落向蘿部落學習麻布的製作方法,但是蘿部落製作的麻布都是粗麻,製作出來的布料穿在身上很不舒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製作麻布的材料是沒有經過處理的麻,他之前將製作細麻的任務交給了阿織,提出了一些意見之後就直接做甩手掌櫃。
“你昨天怎麼不告訴我!我跟你說我早就不想穿這些獸皮了。”
雷無奈搖頭,他們現在身上穿的是處理過斑羚羊獸皮,比起彆的獸皮都要薄,穿在身上也挺舒服的,比起之前好多了,當然這些衣服不能和他第一次見到林霄的時候,林霄身上穿的衣服相比。
雖然現在的生活看著很不錯,可實際上阿霄更早之前的生活遠遠比現在好!
“其實獸皮穿著還是可以的。”雷有點底氣不足地說道。
“舒服是舒服,就是這個天氣穿,我看見衣服上的毛就覺得熱。”林霄無奈地說,其實這原理就和望梅止渴一樣,夏天本來就熱,再看見一個穿得很熱的人,不自覺的就會覺得自己身上更熱了。
雷:“會這樣?”
林霄:“會啊!”
……
兩人聊著天,雷聽見沙沙的兩聲細碎的響聲,放眼看過去,就看見躲在遠處角落偷窺的成年獵豹,這隻獵豹他在部落附近見過好幾次,每次都跟著豹妹屁股後麵。
林霄自然也看見了那隻公獵豹,“嗬,我們豹妹都有追求者了。”
林霄剛說完,他的腳被一條尾巴輕輕拍了一下,林霄低頭一看,才發現原來是豹妹拖著吃過的獵物推到他的腳邊。
“我不吃,你自己吃。”林霄對豹妹說。
被拒絕的豹妹有點鬱悶,為什麼兩腳獸都拒絕了它給的食物,其實這隻胡狼的味道還不錯,而且這是它自己抓到的,為什麼不喜歡啊!
林霄嘿嘿笑了一聲,然後就往部落跑。
他跑得非常快,沒一會就跑進了部落內。
雷歪了歪頭,林霄的速度好像變快了不少,看來這段時間他的身體養得還不錯。
這麼想著雷又摸了一下豹妹的腦袋,這才跟過去。
見林霄和雷離開,遠處的公獵豹這才大著膽子,邁開腿走進已經能沒過它腳掌的草地裡,躥到豹妹的麵前,看見地上的食物歪了歪頭。
公獵豹:“喵?”這些是給我吃的嗎?
豹妹:“喵。”你吃吧。
豹妹無精打采地趴在地上,嗚嗚嗚,一定是它狩獵的這隻胡狼味道太差了,所以兩腳獸不喜歡!以後它再也不抓胡狼了,既然這隻同類想要吃,就給它吃吧,反正它也不要了。
公獵豹勾著嘴角,好開心,小母豹請他吃東西,這肯定是喜歡它,而且旱季之後的日子剛好是生孩子的好日子!
公獵豹開心的吃著食物,一本滿足,心裡美滋滋的計劃著和豹妹生孩子的事,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豹妹貼上‘撿剩飯’這個標簽。
林霄走到阿織家附近的草棚前,一路上族人都在向他問好,林霄現在才算明白為什麼巴林巫祝每次在巴林部落裡麵走路的時候都擺出一副死人臉,因為打招呼的人是在太多了,一一回應太累。
草棚內放著木頭製作而成的粗製織布機,製作十分簡陋,是林霄根據記憶弄的,其實林霄覺得用起來很差勁,但是阿織他們好像還很喜歡這些織布機。
這地方儼然就是炎黃部落的紡織廠、製衣廠。
見到林霄,正在製衣的幾個族人齊刷刷的站起來右手握拳放在心口對林霄深深的鞠躬。
“阿巫好。”
“你們忙你們的,”林霄招呼了一聲,然後轉頭看向阿織,“阿織,雷告訴我你做了一批細麻布出來,拿出來我看看。”
向蘿部落學習製麻之後,織因為以前就負責給部落的人做衣服,所以這件事自然而然的落在她的頭上,聽了林霄說的細麻布,她就立即動手做這東西。
阿織從一旁處取出一個獸皮包裹,當裡麵的東西露出真容的時候,林霄愣了一下。
這細麻可真的太細了,比現代的毛線粗不了多少,這些麻經過一定的處理,變得很柔軟,而且因為製作的原料很細膩,摸起來手感很軟,也很舒服,手感比棉布還要軟一些,這塊細麻布大約有兩米寬三米長的樣子。
“你們就用這個織布機做的這個?”林霄在心裡順便給織布機貼上標簽’我弄的這個粗製濫造的玩意……
阿織點點頭,“阿巫你做的織布機特彆好用!幫我們省了好多時間!”
“……”林霄看見手裡這東西,嘴角一抽,還真用那東西做的,接著問道,“你們做了多久?”
“隻是織布的話用了兩個月,晾曬用來織布用的細麻陸陸續續每天都會做一些。”
這也太強了吧!
林霄噎了噎口水,這要他來,不可能的,他真做不了!
“阿巫,您太厲害了,我們按照阿巫說的方法就做出來這個,這寫麻布比獸皮薄,而且因為有孔,還能透氣!”
“阿巫你怎麼什麼都知道啊!”
“製陶阿巫也會!”
‘紡織廠’的男女們七嘴八舌,說得林霄無所不能。
林霄:……
林霄都被說得不好意思,他其實也就是嘴上功夫,製陶、織布這些他一個都不會,隻是知道原理而已,他會的也就是編個草鞋、粗鹽提取這些技術含量不高的,他說起來是一套一套的,可真要他動手,他就不行了。
不會沒關係,族人會就好了!
“嗯,這個做得很好。”林霄隻能硬著頭皮誇獎族人,同時控製住自己的麵部表情,不能露出震驚的表情,免得自己太驚訝讓‘紡織廠’的族人們覺得他沒逼格。
被林霄誇獎的眾人興奮激動了一整天,打雞血一樣的,沒一會兒,就用那一塊軟麻布給林霄做了一身衣服。
衣服是短袖、短褲的標準設計,林霄換上之後,差點沒感動哭,這玩意穿起來不僅透氣,可能因選擇的植物原因,貼再皮膚上感覺還一種淡淡的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