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Chapter 54*(1 / 2)

吸引定律 睡芒 9428 字 11個月前

(吸引定律);

“證明你的對錯,有什麼意思嗎,破案要緊!我不該讓你看案情的,這壞了規矩,你現在出去——”

不過,由於高輝嫌疑太大了,分散去監控剛子的警力少。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於,公安很了解剛子這個人,因偷竊兩次入獄,他犯不了這種案子,而且跑來自首時的口供也幾乎沒漏洞。

除非是他提前很久之前就準備好要對偉仔實施罪行。

而偉仔收到匿名信跑路去貴陽,正好給鄭剛的計劃提供了一個實施的環境。

關作恒一提,她馬上重新打開審訊記錄,重新審視起那些細枝末節。

關作恒沒有久留,他本就隻待兩天,郭宇菁把他趕走了,才想起來,自己本來要問他和小煩的事的!

可她暫時沒時間管這個了,喝口水的工夫,就聽說案情有了新進展!

“我們找到了這棵有勒痕的樹,這裡肯定是第一案發現場!”謝小慶全程給她視頻直播,“郭隊,您看這兒。”

這棵樹周圍現在已經被封鎖起來了,劃了警戒線,但視頻很模糊,郭宇菁什麼都看不清,隻看見一片黑乎乎的泥地。

“我發照片給你。”他說,“凶手很小心,作案後清理了拖移屍體的足跡,但偏偏漏了這個。被勒死前,受害者應該已經醒了,在地上寫了這個‘高’字,應該是指高輝。”

“除此之外,我們還找到了一個殘留有麻-醉藥物的礦泉水瓶。化驗結果剛出來,和受害者體內的麻醉劑成分吻合。”

因為關作恒所言,她保持對高輝懷疑的同時,轉頭看向剛子的照片。

簡明扼要分析:“能給受害者的水裡下藥,是熟人作案。偉仔去外地,很可能是為了躲高輝,既如此,誰給他下的藥?”

“而且,據屍檢結果,”她在桌上找了一通,翻開了淩亂的法醫報告,“受害者指甲縫開裂,看起來是掙紮過。但正常人,如果在被人從身後勒住的那一刻,第一反應應該是抬手去抓住脖子上的凶器,凶器是魚線,但他手心並沒有魚線劃出的痕跡,皮下沒有出血,手指尖卻有傷口,說明,是受害者死後人為造成的!”

這些天沒有下雨,那片樹林靠近河流,故而潮濕,可字跡過了這麼多天還能看見!足以說明力氣用得多大,有那麼大的力氣去寫字,卻沒有去抓勒住脖頸的魚線!

她思路變得清晰,聲音拔高:“這個高字,不是偉仔死前寫的,是他死後寫的才對!”死後寫的,也就是被人握著手,在地上歪歪扭扭地寫了一個字,指認凶手。

謝小慶頓了一下:“郭隊您說得對。但高輝來貴陽做什麼,為什麼對我們撒謊?此事怕是跟他脫不了乾係。”

“這樣,你們替我跑一趟貴陽公安,查高輝的車到底經過了哪裡,全程動線。我派人盯著鄭剛。”

“郭隊,您現在懷疑凶手是鄭剛嗎?”

“不是我懷疑……現在他嫌疑很大!

”一開始沒有注意到的細節,此刻卻變得如同泉水衝刷過的石頭,透明而清晰。

雖說有“疑罪從無”的原則,但她辦案習慣了有罪推論。一個個電話吩咐下去,監控剛子,查他是否購買過魚線、麻-醉-藥物,查他手機服務商出現過的信號、住過的民宿,查他身邊所有的社會關係,還要通過這些社會關係,來查他和偉仔之間到底有什麼矛盾!何以至此!

她先電聯民宿老板,老板是個年輕姑娘,說房子是她爺爺奶奶去世後留下的:“這兒離我工作的地方遠,而且這又是個老年社區,我不方便住,租也不好租,沒有租客的時候,我就拿來做民宿咯。”

郭宇菁在網上看見過價格,一天是八十塊,是個小兩居,但環境非常一般。

“你這兒廚房,可以做飯的對嗎,你記得八月二十三號入住的這個男人嗎?”

民宿老板道:“我知道有個男人來住,他訂了十天的房,但我很少過來看的,他們走後,我都叫阿姨來打掃的。打掃一次要四十塊,我記得,阿姨還跟我吐槽,說這個男的把房子弄的好臟!”

弄得很臟?

剛子表麵上看起來並非是心思如此縝密之人。

她要來了打掃阿姨的電話,聽聞說阿姨就是住在那個老年社區的人,有五十來歲了,老公在外打工,她是獨居。

郭宇菁親自走了一趟,她的副手被她派去外省,局裡的警力本就不夠,還有幾個被她派去乾彆的了,隻能自己獨自前往。開車從市公安局出發,過去要半個小時,她還注意到,這裡再走十分鐘就是高速路了。

如果剛子是坐偉仔的車走的……那麼偉仔開車經過這裡時,他偷偷上車就行了。

偉仔應當是知情的,他放剛子上車後,讓他一直在後座躲著……

不,這也說不通。

七個多小時的長途,偉仔又是在逃命,怎麼可能自己開車,讓好友躲在後麵不露頭。

這是她想不通的地方,然而在群裡一問,大家都紛紛開始推理:“如果按照這個說法,那偉仔敢情是把剛子當成兒子了啊!逃命都帶著。”

“不對吧,偉仔自己想坑人,被識破了,反被滅口。”

“剛子的車有小半年沒有開過了,我去查了下,他駕照四個月前被吊銷了。”

原來是被吊銷了駕照。

小李說道:“我們是不是沒查高速路沿途的服務站監控,如果車上兩個人,那他買東西,都得買兩份吧!”

“這麼說也有道理。可就算是…他買了兩瓶礦泉水,兩包壓縮餅乾。那也不能說明什麼,除非路上有監控拍到剛子下車了。沿途那麼長我們都得查,工作量太大了。需要大量時間。”

她開車抵達民宿附近,電話聯係了打掃阿姨,上門去找人:“您好。”她出示證件,“方便問幾個問題嗎?”

阿姨從沒跟警察打過交道,誠惶誠恐地點頭。郭宇菁開門見山,拿出剛子照片:“這個小區有個民宿,您負責打掃,前幾天他退租,您應該見過人?”

阿姨重重點頭:“見過的,我上門去打掃,到退房時間了還沒睡醒呢!”

“那您打掃的時候,發現了什麼異狀麼?”

“可臟了!房間裡好多礦泉水瓶子,丟地上。還有什麼泡鳳爪的袋子,水流的到處都是,悶得要死,廁所都不衝乾淨!衣服丟在地上,都是黑的,一股子機油味兒!”

“機油味?”她記下。

“廚房呢,用過嗎?”

“用過的,碗也沒洗,鍋也沒刷,好沒素質的。”阿姨似乎對此怨念很大,一個勁吐槽臟亂差,郭宇菁蹙了下眉,問冰箱有沒有東西,她想了想,說有,火腿腸什麼的,她帶走吃了。

問她行李,她說有個箱子。

問垃圾,阿姨說沒仔細看,就一袋廚餘垃圾,已經發臭了,她早丟了,廁所垃圾也一並丟了。

現在估計已經找不到垃圾作為證據了,這是她的疏忽,隻確認了剛子的確住在民宿這件事,但當時注意力還在高輝身上,並未確認這些細節。

“在他入住的這一周,見過他出來嗎?”

“沒有。我們社區好大,我無緣無故過去乾什麼。”

問清路,她繞過去,把車停在樓下,抬頭望著三樓。

三樓就是民宿所在。她挨個敲門問鄰居,說知道302那房子經常來租客:“民宿嘛,我知道。”

問有沒有聽見過什麼動靜。

“這不清楚,好像住了人,你照片上這個,我見過一次。”

“幾號?”

鄰居說記不清具體的:“沒幾天,那個租客下來丟垃圾,我們小區大爺要翻垃圾的,他還罵了大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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