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會客室(1 / 2)

星辰之主 減肥專家 5860 字 8個月前

羅南盤膝坐在空曠的大殿中央,感知中足有上萬平米的巨大空間沒有任何支撐,通透得一塌糊塗。周圍是一幅幅緩慢旋轉的結構圖形,上麵用簡潔的線條和符號標識出機械內部結構功能以及各構件之間的作用關係。

這處空曠之地,是通過六耳在靈波網上架起的虛擬空間。除了可視可感的形態以外,還借用了夏城分會的部分超算資源,可以進行一定規模的分析計算。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處計算空間,要根據借用的超算資源計費,支付的還是非常珍貴的榮譽積分。

但這些細枝末節,已經不在羅南的考慮範圍之內了。他現在最關注的,還是懸浮轉動的上萬張圖紙。

這些機械示意圖,一個月前羅南看起來還和天書一般。現在已經全無生澀之感,不但是因為前麵一段時間的用功,也是因為他在短時間內大份量、高強度辨識和理解。

這些圖樣一共有兩個來源。

一個源頭是過去一個多月,翟工在修理太極球機芯過程中,梳理動態結構,還原出來的那部分,代表了可能的功能方向。

第二個源頭要更遠一些,來自於當初與量子公司衝突,擊殺傑克獲得的戰利品,深海IV型機芯。這個東西原本是要上拍賣會的,但因為夏城會注意到它的特殊之處,就加以截留。這兩個月時間,分會一直沒有放鬆過研究,采取的研究方法也有一部分與翟工重合,所以這裡麵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圖樣比較類似。

毫無疑問,借閱這部分資料,也要收費的。

按照羅南的理解,重合的部分圖樣,屬於機芯三層結構充分展開之後,上千根粗細不等的絲線構建的功能結構。

但在深海IV型機芯這裡,還有一些是翟工那個層次所無法理解的特殊圖景,這些就涉及到精神與物質交互乾涉的部分。

從羅南目前的認知來看,這裡麵包括了一部分“巴彆塔”、“不周山”式結構,即打破精神與物質屏障的核心構形。

還有一部分,則涉及了同時涵蓋精神與物質層麵的特殊結構——當深海IV型機芯充分展開的時候,除了在物質層麵可感、可知、可測的實質部分以外,還有一些是建立在“巴彆塔”或“不周山”基礎上的、關聯精神維度的形態。這是科學儀器無法探測的。

級彆上,深海IV型應該比太極球機芯高出至少一個檔次。可話又說回來,翟工的研究畢竟受限於修為,在精神與物質乾涉上,難以察覺更多的細節,這一點也必須考慮進去。

羅南隻可惜手邊沒有深海IV型機芯實體,無法做出實地測試,隻能通過兩個月前的那些記憶加以對照。但兩個月前,他的眼光見識和現在完全無法相提並論,所以裡麵還有大量的空白需要填充。

還有,太極球機芯也留不住了。

羅南睜開眼睛,食中二指夾著塑封袋,將裡麵的機芯提在眼前。在鐵皮罩大燈照耀下,這個規則菱體之上,分明流動著神秘的光澤,吸引著他的魂魄。

當前,羅南是在林牆區某福利院內,參加謝俊平和杜雍拜入造物教團的入教儀式。

儀式非常簡單,沒有任何玄虛神秘的成份。作為主角,謝俊平和杜雍隻是在福利院嬤嬤、孩童以及周邊一些信教居民的見證下,上交了他們的“作業”,由教團導師萬塔院長驗證通過,便獲得了教內“持戒者”的身份。

萬塔院長則在人前簡述了一遍“物性”和“秩序”的理念之後,便宣告儀式結束。

羅南甚至覺得,萬塔院長隻是想借這個機會,讓福利院的孩子們享受一頓由某個夏城大紈絝賣力布置的美餐。

至於謝俊平和杜雍,都還是比較滿足的,最具逼格的神秘元素,在他們正式入教前的考驗中,已經體驗得夠多了,而且也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神秘+實效=虔誠。

這條公式在絕大部分環境下都適用,更重要的是,大家都高興就好。

入教儀式和晚宴是如此隨意,羅南也有了更多的私人時間。他覺得正廳的宴會上孩子太多,比較鬨騰,就在福利院的其他房間轉一轉。

羅南一直很佩服萬塔院長的巧手和設計理念。這處由廢棄商場改建的福利院,在其手下真正有了一份“格調”,是那種藝術的秩序感。此時他所在的地方,就是上回曾經呆過的會客室,倚在半舊的桃紅色沙發上,外麵的喧鬨聲降至一個相對舒適的區間,竟帶來一份奇妙的靜謐感

所以,羅南就在這裡,花了個半個小時去申請計算空間並對照思考,也沒有人打擾,非常舒服。

不過,這份舒適之意,在麵對機芯的時候也不免沉澱下去。

這個小東西,最遲明天便要還給修館主。即使已經留下了完備的圖樣,可要想通過簡單的圖紙對照獲得成果,未免就把機芯這玩意兒想得太簡單。

心裡歎息一聲,羅南手指輕搓,將袋口打開。此後再沒有其他動作,袋子裡的機芯卻自動浮起,穿出袋口,向外側較寬敞的區域飄去。

“嗡!”

低沉的震鳴聲入耳,懸浮空中的機芯先是探出六根“觸須”,隨即根根分岔,形成三十根副枝,而在肉眼難辨的層麵,則有1240根更纖細的細絲,構建成複雜綿密的網絡,分布在直徑約一米的區域內。

羅南意念再轉,靈魂力量與物質層麵交互乾涉,形成幾近無形的波動,掃過那片區間,將其結構變化收納入心湖。

正如機械示意圖上顯示的那樣,複雜結構時刻都在發生變化,要想一一確認其功能,除了超級計算機,幾乎再找不出好辦法。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