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章 製作詭牌(2 / 2)

“原來,經那把刀處理過的食材,都會變得無比的美味。隻是,這種能力僅對普通人有效,對擁有詭能的人類來說,味道會走向另一個極端。這位主廚家裡世代都是廚師,從未想過成為鎮詭者。激發出詭能之後,很快成為D等級鎮詭者,卻還是隻想做廚師。有一天,他自己最喜歡的一把刀竟變成小東西了。這把刀本就是廚師刀,最適合待在廚房裡,也隻願意待在廚房裡,被主廚使用。讓食物變得美味,隻是它的技能而已。無毒無害,不具備成癮性。”

“小東西受鎮詭者驅使作為信使是合規的,這也是小東西最常見的用途。那麼,作為廚房用刀,自然也是合規的。既然合規,不管招來多少投訴,時不時惹出多少麻煩。隻要主廚還願意工作,誰都不能強迫餐廳關門。”

白青卻是在想:羅羅牛排館的存在,果然是有意義的。它是鎮詭者總部立起的標杆,昭示著執法人員凡事循律而行的公正嚴明。

“我到了。”

霍少少問:“你來學校乾嘛?”

白青下車,關上門,答道:“不告訴你。”

霍少少:“……”

白青其實是要借用學校的製牌屋製作新的詭牌,但告訴霍少少的話,還得提醒他保密。

不知道他能不能保守秘密。

那還是彆說了。

“對了,”白青回頭問:“那一萬塊錢的罰款,你給沒有?”

霍少少把汽車的車窗打開到最大,喊道:“剛剛我說禿嚕嘴啦。故事的主人公不是我,真的是我的一個朋友。”

白青點頭,“我知道了。你的朋友給錢沒有?”

“給了!”

其實一萬塊錢,對霍少少來說和普通人的一百塊錢沒有任何差彆。畢竟是自己理虧,鬨到哪裡去他都該罰。

可是,霍少少沒有想到。每個月羅羅牛排館會把私闖廚房的名單貼出來,作為警示。以便讓主廚的工作能夠順利進行,以免總被打擾。

這個名單一直是詭異大學校園論壇的大熱門,自羅羅牛排館的特殊性被發現之後,熱度沒有消減過。不過,帖子隻有知曉羅羅牛排館特殊性的詭能者才能看到。

霍少少一度社會性死亡。

……

詭異大學的製牌屋不止一間,可見財大氣粗,不是外城的詭異醫院可以比擬的。白青提供居民身份ID借用,等待十幾分鐘後,才有空出來的製牌屋給她使用。

她走進裡麵,關上門。

屋中四麵牆、天花板和地板都刷著白漆,刷得很厚。整個屋子像是一個白色的盒子,把人罩在其中。

白青盤腿坐下,她想要製作的是一張可

以鎖定小東西幕後之人的詭牌,把沙思思的委托辦得儘善儘美。這是白青參與工作之後的職業操守,換職業一樣得遵守。

那麼,詭牌必須有追蹤的技能,D等級詭牌做不到。又鑒於纏著田小芬的小東西可以隱形,這張詭牌還需要能夠鎖定隱形的詭異,並能克製隱形詭異。否則,今夜不一定能成事。

一位陰神難以具備兩種不相乾的技能,但白青沒有兩張C等級空白詭牌。她苦思冥想之際,一位早就嘗試過借其形象製牌,但最終失敗的陰神姓名浮現在腦海之中——黑無常。

黑無常,又稱“黑爺”、“八爺”,本名為範無咎。乃是民間傳說中出現率極高的鬼差,被活人熟知。

古話說:命運無常。

取的便是“無常”代表的死亡之意。

白青失敗的原因是想以黑無常的形象製作出一張D等級詭牌,但無常位列十大陰帥之一。專司緝拿惡鬼,戰鬥力不弱,區區D等級詭牌,其中蘊含的詭力太少,難以繪製其形象。

當然,黑無常同樣無法具備兩種技能,但十大陰帥之一的無常,並不隻是黑無常一人,還有白無常。

白無常,又稱“白爺”、“七爺”,本名為謝必安。

黑白無常,合稱無常。

民間傳說,謝必安和範無咎兩人生前為好友,情誼很深。一天,兩人一起出門,行到橋下。謝必安見天色很暗快要下雨,便讓範無咎稍微等待一會,他回去拿傘。雨下得太大,不一會河水上漲。範無咎不願失約,便在橋下等待,卻因身材矮小被淹死了。謝必安帶著傘回來,見好友已死,痛不欲生,吊死在橋邊。

兩人的情義深厚,感動冥府。

閻王認為如此守信的人,肯定能擔任重要的工作,便授予陰差的職責,讓他們負責捉拿惡鬼。

兩人死後不願意分開,一直一起行動。

白青有以黑白無常形象製卡的念頭,也是想起城隍廟中曾見過兩位的神像。無常二爺一黑一白,頭頂都戴有高帽。她看過的資料中,白無常的帽子上寫著的是“一見生財”,黑無常的帽子上寫的是“天下太平”。

可是,兩尊神像的形貌和白青在資料上看到的一般無二。白無常高大,黑無常矮小,不過,黑無常的高帽上寫的是“正在捉你”,白無常的高帽上則寫著“你可來了”。

可不是正與白青的此時的需要契合!

隻是,黑白無常雖二位一體,共享十大陰帥之一的位置,但畢竟實力都不弱,單獨以某一位的形象製作出一張C等級詭牌都綽綽有餘,現在一張C等級的詭牌容納兩位,恐怕超出C等級詭牌的詭力負荷,難以成功。

白青一時有些為難。

不過,轉念一想,一張空白卡牌有兩次製牌的機會。若一次不成,大不了再另想辦法。

思及此處,她單手撐著地板站起來。

取出保質期隻有五天的C等級空白卡牌,屏氣凝神,排除雜念。

再睜開眼睛,已經來到意識海之中。!

條紋花瓶向你推薦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歡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