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黎暮起了個大早,簡單的洗漱後,就鑽進了一樓的儲物間,一待就是半個小時。
出來時左手拎著一個黑色的釣竿包,右手拎著一個收納箱,整齊的擺放在客廳。
客廳的音響小聲地播放著《MoonRiver》,輕緩柔和。
傅朝安起床時,黎暮正在廚房做早餐,這場景落在他眼中,有著說不出的感動,簡單的三明治,熱牛奶,就讓他鼻尖酸酸的。
像黎暮這種出身權貴世家的大小姐,從小衣來張手,飯來張口,十指不沾陽春水的,能做出早餐就夠讓傅朝安驚喜了。
他從背後抱住黎暮,貼在她耳邊問:“今天怎麼醒這麼早,是不是餓醒的?”
“不是,我想給你做早餐,才早早起床的。”黎暮拍拍傅朝安的手,拉著他去了餐桌。
黎暮把裝著兩份三明治的圓盤,和熱牛奶,推到傅朝安麵前,雙手托腮,期待的眨眨眼,“你快點嘗嘗,我怕你不夠吃,多做了一份。”
“謝謝寶貝。”傅朝安伸手在黎暮臉頰上摸了摸,“你怎麼這麼好。”
黎暮嬌羞一笑,親眼看著傅朝安把兩份三明治吃得乾乾淨淨,她期待的問:“好吃嗎?”
“好吃,以後天天做給我吃好不好?”傅朝安握住黎暮的手,放在臉側蹭了蹭,眸中是深深的眷念。
他愛她,想把她永遠留在身邊。
黎暮眼波流轉,稍緩片刻,才慎重的開口:“再給我一點時間考慮。”
傅朝安知道黎暮這麼說是鬆口了,前幾天她還在逃避這個話題,但他真的很想問一問,一點時間是多久。
她是九九年的聖誕節出生的,現在已經二十周歲了,到了法定的結婚年紀,他等了很久,快要等不下去了。
黎暮被他灼熱的視線燙的臉紅,她知道傅朝安目光內暗藏著什麼,有些不自然地說:“最快三天,最晚月底。”
“請你務必要快一點。”傅朝安在黎暮手背,落下珍重一吻。
吃完早餐,黎暮就催促傅朝安上樓做出門的準備,今天他們要去傅家位於京郊的莊園玩,同行的還有幾個好朋友。
黎暮被關在集宿的彆墅區三個多月,才不會放過每一個出去玩的機會,她早就已經安排好了行程。
上午騎馬,射箭,中午在草坪上曬太陽,睡懶覺,下午釣魚,晚上吃燒烤,看星星,想想就很充實,很快樂。
黎暮這次動作很快,化妝,換衣服,整理隨身物品不到半小時就完成了,這次換她在樓梯口等傅朝安。
傅朝安一見到她就笑了,“我們倆真是心有靈犀一點通,每天都穿情侶裝。”
他穿著一件白色的古著襯衫,質感高級,外搭酒紅色的休閒西裝外套,下裝是一件墜感極強的黑色西裝直筒褲,搭配一雙黑色霧麵馬丁靴。
身上唯一的配飾就是,鼻梁上的銀框眼鏡,簡單卻驚豔,他的一頭紅發,妖孽長相,雕塑身材,為這套衣服,增添了彆樣的色彩。
複古又張揚,暗藏著不羈的野性,侵略性滿滿。
而黎暮的穿搭和他的穿搭有著高度的相似,湊在一起可以出春季情侶穿搭教程了。
她身穿極淺的豆沙色古著花襯衫,襯衫下擺紮進黑色的直筒西裝褲內,搭配機能風多孔雙排扣的黑色皮帶。
外套是跟傅朝安同款的酒紅色古著西裝外套,腳上的馬丁靴也是同款不同色,黎暮穿的馬丁靴是酒紅色的。
配飾是簡單的豹紋框棕茶色鏡片的橢圓形墨鏡,整身穿搭複古感十足,每一件單品都足夠Sy。
黎暮主動牽住傅朝安的手,她仰頭看著他,懷疑的問:“你是不是偷看我換衣服了。”
“我沒有,這真的是心有靈犀。”傅朝安眸色溫柔,語氣認真,不像在騙人。
黎暮此刻也沒心思深究,他到底是不是在騙人,整顆心都放在了傅朝安的薄唇上。
她的手搭在傅朝安肩上,踮起腳尖,主動在他唇上輕吻一下,看著他這張妖孽精致的臉,喃喃道:“你好帥啊,我太喜歡了。”
“你是不是因為我這張臉,才喜歡我的?”
傅朝安酸溜溜的問:“如果遇見比我帥的男人,你是不是會被心甘情願的拐跑,連頭也不回?”
“不會。”黎暮主動環住傅朝安的腰,“在我心中你就是最好的,誰都替代不了,我隻喜歡你。”
傅朝安寵溺一笑,抬手在她挺翹的鼻尖上捏了捏,“你呀你,就會說甜言蜜語哄我,等你不喜歡我了,我在你心裡就是世界上最壞的渾蛋。”
但是,他真的很吃黎暮甜言蜜語這一套,整顆心都化成了攤軟水。
這讓他真切的感受到這份感情是雙向的,她也喜歡他,愛他。
等她長大的這些年,真的很難忍。
***
傅家位於京郊的法式莊園建立在山林之中,占地麵積幾萬畝,整個莊園就是個大型野生植物園,城堡般的主建築前有一片澄澈的人造湖,水天一色。
湖內還有黑天鵝緩緩遊動,高貴典雅,林間有靈動,可愛的小鹿在奔跑,草坪上有四,五隻慵懶的貓在曬太陽,還有幾隻金毛在追蝴蝶。
莊園內設施豪華齊全,包括跑馬場,高爾夫球場,射箭場,遊泳館,擊劍館,籃球場等運動場所,多達十幾種。
魚塘,燒烤場地,采摘園,酒莊,宴會廳,畫室,音樂廳,天文觀星台等應有儘有。
黎暮來過幾次,隻是她記不清了。
他們什麼都不用準備,傅朝安昨天給莊園的管家打過電話了,所有的東西已經備好了。
一起來玩的三位朋友,是黎暮在嘻哈圈認識的好朋友,女孩叫白妗寧,是個走歐美辣妹風的女rapper,也是白津臣的親妹妹。
另外兩個男孩,一個是帶黎暮入圈的摯友倪敬南,還有一個就是熟悉的陸斯恒先生。
傅朝安牽住黎暮的手,禮貌的欠身:“小黎,我先帶走了,大家隨意,玩的開心一點。”
幾人在湖前的噴泉分開,前往不同的地點。
傅朝安拉著黎暮小跑到主建築後的玫瑰園,停在園內的小徑之上,玫瑰園內種滿了紅玫瑰,一眼望過去是連片的火紅色花海,妖冶嬌嫩,明豔張揚。
玫瑰園內的每一枝紅玫瑰都是他親手種下的,眼前這片紅玫瑰花海,耗費了他七年的時間與心血。
隻為在今天全部贈予黎暮,這片紅玫瑰花海是屬於她的,而她是屬於他的。
他隻要這一枝人間孤品的傾城紅玫瑰就夠了。
黎暮蹲下身想伸手去碰,卻被傅朝安抓住了手腕,她仰著頭,麵旁比紅玫瑰更明豔,“我想要一枝,不行嗎?”
“當然可以,所有的紅玫瑰都是種給你的,整個玫瑰園都是你的。”
傅朝安替黎暮圍上花匠專用的圍裙,戴上手套,又把園藝剪遞給她,“這樣比較安全,直
接用手會被刺傷的。”
他抱著盈著清水的水晶花瓶跟在黎暮身後,她剪下來的紅玫瑰,全部被他插進花瓶內保存。
玫瑰花刺紮破了手套,連帶黎暮的手指,也一同刺破,一片血珠凝在她的指尖,伴著玫瑰花香與陣陣刺痛。
“嘶…”
傅朝安聞聲蹲下身子,他握住黎暮被刺傷的手指,輕輕吹了吹,柔聲問:“疼嗎?”
“疼。”黎暮嬌氣包上身,把手指伸到傅朝安嘴邊,眼中閃著狡黠的光,“哥哥,舔舔。
傅朝安喉頭一緊,沉聲道:“你就壞心眼的折磨我吧。”
他毫不猶豫的低頭,輕輕含住她的手指,滾燙濕軟的舌尖掃過手指的每一處,又在指尖打著轉兒,吮吸著,輕咬著,舔吻著。
她的手指在他的口腔之中肆意橫行,撫過唇舌之間的每一處,攪動,刮蹭,擾得傅朝安心癢難耐,從小腹湧上一股火。
“你的舌尖好軟啊。”
他的眉梢,眼角皆染上了情|欲的顏色,腰軟了,腿也軟了。
黎暮順勢將他撲倒在石徑上,與他胸口貼著胸口,“我想起來了,我以前來過,這裡原來是一片大鬱金香。”
那片鬱金香是傅博衍為了哄沈曼開心,親手種下的,精心打理了十幾年,在傅朝安十八歲生日獲得莊園所有權時,全部移植到了傅家大宅。
不知道是傅家男人骨子裡遺傳的浪漫,還是傅朝安遇見了心動的人,在鬱金香移走當天,他便開始手種紅玫瑰。
傅朝安瘋狂暗示:“你是最後一個見到那片鬱金香的人,第二天這裡就種滿了紅玫瑰。”
黎暮回想著,她當初為什麼要來傅家的莊園,雖然他是肖野的發小兒,但她跟他完全不熟,根本沒見過幾次麵。
傅朝安十幾歲時看起來也是個溫潤斯文的謙謙貴公子,比現在更多了一些鋒芒,侵略性很強,眉眼間是淡漠和疏離,透著一股掌控欲很強的勁兒。
加上他話不多,還長了一張過於妖孽精致的臉,給人一種不好靠近的感覺,能一口把她生吞了似的。
黎暮當初是有點怕他的,看到他都是轉身就走,頭也不敢回的。
“我想起來了,我是跟肖野一起來的,那天你過生日。”
黎暮側過身,指著二樓
的陽台,“你當初就站在那個位置看著我,那個眼神我現在都記得,讓我頭皮發麻,後脊背發涼。”
自那以後,黎暮就留下了心理陰影。
她再也沒跟肖野一起出過門,說好帶她去京郊的莊園吃喝玩樂,瀟灑快樂,最後卻讓她瑟瑟發抖,哭著要回家。
傅朝安終於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年來,黎暮對他一直是排斥和敵對的狀態,他當初嚇到她了。
京圈太子和總攻,所謂的“三不原則”,其實隻是黎暮單方麵的“不熟,不合,不奉陪”,傅朝安一直變著法兒的靠近她。
他按住黎暮在他身上亂摸的手,低喘著說:“先讓我起來,腿抽筋了。”
黎暮剛起身就被傅朝安反撲倒在小徑上,他的左手墊在她的頭下,右手按住她亂摸的手。
他現在看著她的眼神,跟七年前站在二樓陽台望著她的眼神如出一轍,是獵人遇上獵物的勢在必得,充滿了侵略性,蓬勃的欲|望從眼角迸裂。
帶著偏執危險的掌控欲,想把她的每一處都揉進骨血中,想占有她,獨享她,甚至是鎖住她,成為他血養的紅玫瑰。
隻是現在他收斂了鋒芒與荊棘,更加內斂與深沉,少了偏執的攻擊性,也少了致命的危險。
他眼中更多的是柔情與愛意,他想保護她,不是傷害她,他想看著她一步一步奔向他,而不是強取豪奪,讓她遍體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