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明珠大姐(1 / 2)

好人平安 驍騎校 6117 字 8個月前

年關將近,有錢沒錢回家過年,城市裡的流動人口開始最後的瘋狂,入室盜竊案件高發期就是這時候,同樣是求財,盜竊和綁票是兩個概念,前者要錢,後者也要錢,但有時候連命一起要。

綁匪乾的是殺人越貨的勾當,隨身肯定帶著凶器,傅平安手無寸鐵,他不是來打架的,身上帶著家夥被查到反而說不清楚,但此時此刻事關兩個人的生命,些許的遲疑就可能釀成大禍,傅平安沒有猶豫,他猛然發力,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衝了上去。

地下車庫燈光灰暗,又不是在一條停車道上,綁匪們沒留意到有人出現,等他們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傅平安像是一頭獵豹般猛撲上來,將一個人撲倒在地,一拳砸過去,那人的眼珠子就爆了。

傅平安是沒帶家夥,但兜裡揣著鑰匙串,沒有武器的時候,他會把鑰匙握在手心,其中一枚防盜門四棱尖頭鑰匙從指縫中伸出,一拳打出,千鈞力量集中在一個金屬尖上,打擊力可想而知。

另外幾個綁匪反應還算迅速,抽刀拔槍,一聲槍響,傅平安身子一顫,周圍無數汽車被震動,警報聲此起彼伏,震耳欲聾。

傅平安中彈了,但他沒感覺到痛疼,進入戰鬥狀態的他腎上腺素急劇分泌,是沒有痛覺的,隻是抖了一下就繼續衝上去搏鬥,綁匪拿的是一把自製火藥槍,二次裝填很費勁,他們沒料到有人挨了槍還能這麼生猛,人一慌神,戰鬥力就下滑,再加上警報大作,保安隨時下來查看,這一單是做不成了,綁匪們且戰且退,從車庫出口逃了出去,一個保安迎麵而來,就看見黑洞洞的槍口瞄著自己,嚇得趕緊舉起雙手。

三個綁匪上了路邊一輛白色捷達,倉皇逃了。

傅平安沒有繼續追趕,他感覺自己受了重傷,但還是堅持著摘下少婦的黑頭套,然後才昏過去。

……

錦江豪庭是瞻宮地產的項目,楊明珠在開發這個樓盤的時候給自己預留了一套最好的房子,以及兩個連在一起的超大車位,正是這個車位給她帶來了這場無妄之災。

楊明珠平時身邊總少不了助理和秘書、保姆等人,唯獨這兩天快過年了,助理請假,秘書家裡人生病,保姆也回了老家,所以她一個人開車送女兒去學遊泳,平時鋼琴課英語課之類都是家庭教師上門輔導,唯獨遊泳課不行,家裡再大,也裝不下恒溫遊泳池,她帶著女兒下到車庫就遭遇綁匪,那一刻楊明珠保持了冷靜腦海裡刹那間想起無數方案自救,但她心裡也明白,生還的機會極其渺茫,她唯一的希望是女兒能活下來,拿什麼交換她都願意,包括自己的生命。

或許是一瞬間許下的這個願被老天聽到了,綁架過程突然被人打斷,楊明珠戴著黑頭套看不到發生了什麼隻能聽到搏鬥的聲音,慘叫和槍聲,即便隔著頭套,她也聞到了硝煙味。

隨著一陣淩亂的腳步聲,戰鬥結束了,黑頭套被人摘下,楊明珠忘不了那張麵孔,年輕剛毅,像極了她死去的丈夫,是這個年輕人救了自己和女兒,但他卻倒了下來,血流滿地。

女兒完完整整看到了這一幕,綁匪還沒來得及給她戴上頭套,楊明珠一把抱住女兒,老天保佑,女兒沒事。

幾個保安跑了過來,看到出事的竟然是他們老板的老板,嚇得魂不附體,楊明珠並沒有歇斯底裡,大喊大叫,不管形勢多危急,她永遠是定海神針,永遠是最鎮定的一個。

“保護現場,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拿急救包,先止血!”楊明珠指揮若定,懷抱女兒發號施令。

傅平安整個前胸衣服全爛了,鮮血淋漓,保安們沒受過急救訓練,手足無措,楊明珠把女兒塞給一個保安,親自上陣,撕開傅平安的衣服,發現大大小小幾十個血窟窿,她明白這是火藥槍打的,威力不大,真正要命的是後腰被刺了一刀,血流不止,她拿毛巾堵住傷口,讓保安接手:“按住,不要鬆手,等救護車來!”

錦江豪庭最大的好處就是位於繁華地帶,生活設施齊全,近江最大最好的醫科大附院就隔了一條街,救護車分分鐘趕到,將傅平安抬上擔架救走,此時地下車庫已經人滿為患,全小區的保安都過來增援了,包括附近瞻宮大廈的安保也來了幾十個。

警察也到了現場,楊明珠沒有立刻做筆錄,而是先送女兒去學遊泳,她認為任何事情都不能影響學習,既然危險接觸,原計劃就不需要改變,當然為了安全起見,在遊泳池周邊放了二十個安保人員。

一位公司高層陪著楊明珠送女兒,他憂心忡忡道:“楊總,要不要給丫丫請個醫生,心理乾預一下。”

楊明珠看了看女兒,冷冷道:“女兒隨我,沒事。”

高層說:“刑警隊那邊讓您去配合一下,以便早點抓到罪犯。”

楊明珠說:“讓他們看監控視頻,我提供不了什麼線索。”

高層說:“五點鐘還有個會議,要不要取消?”

“照常進行。”楊明珠說,“物業公司的負責人給我叫過來,臨時加一個安全會議,賊都進車庫了,他們乾什麼吃的!”

……

楊明珠開完會議才去公安局做筆錄,公司對董事長的安全極為重視,派了兩輛坐滿安保人員的越野車前後護送,做筆錄的時候身邊也跟了一群人,律師、法律顧問、秘書、保鏢。

楊明珠女士的企業是江東省明星企業,納稅大戶,她本人是全國政協委員省工商聯副會長,身價數百億,這樣的人如果被綁架,甚至殺害,會造成何等的負麵影響,可想而知,所以警方爭分奪秒進行偵破,該掌握的都掌握了,說是做筆錄,其實是案情通報。

刑警支隊長坐在楊明珠對麵,向她展示一張照片:“楊總,這個人您認識麼?”

這是一張屍體照片,死人臉上血肉模糊,一隻眼瞎了。

楊明珠身邊年輕的秘書差點吐了,但楊總卻認認真真看著照片,辨認著,搖搖頭:“不認識。”

“是被同夥滅口的,十根手指都剁了,怕我們根據指紋找到人,這夥人窮凶極惡,連自己的同夥受傷了都要殺掉,遺屍荒野……楊總放心,已經全麵布控,罪犯落網隻是時間問題。”支隊長信心滿滿,現在是科技時代,路上攝像頭很多,罪犯的車輛上了高速路向北逃竄,就等甕中捉鱉。

楊明珠保持著冷峻的神情,心裡一陣後怕,她不怕死,但如此窩囊的死去是不可接受的,還有女兒,這麼可愛的女兒不可以有絲毫閃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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