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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唰!”
眼前一亮,傳送成功,身軀已在北涼行省的總府風來城之中。
抬頭望去,整座城池可以用金碧輝煌來形容,甚至風來城的牆壁都像是鑲金的一樣,在晨光下閃爍著亮閃閃的光輝,城內則有一座座巨岩橫亙,許多石匠正揮動錘子叮叮當當的開鑿,似乎是要雕刻英雄雕像的樣子,倒也是,人族城池的一大特點就是把這座城池裡出現過的英雄一個個雕刻成雕像,供後人瞻仰,凡書城、冬陽城、臨塵郡,無一不如此。
不過,當我再仔細觀察了一下這座風來城,特彆是策動烏獬豸向前疾馳數十米,看到一大片掛著紅燈籠的酒樓產業之後,頓時釋然,那邊好生的熟悉,顯然許多房屋已經戰爭而燒毀了,但大部分的建築還是保存下來的,這裡正是上次我和雲師姐造訪的金嵐城啊!
仔細一想倒也合情合理,金嵐城是金之國的都城,而金之國則是血色王庭二十九國之中最為強大、富庶的王庭,金嵐城無論是城防還是城內的建築繁華度,在血色王庭都是屈指可數的,而且金嵐城位於行省的地圖中心,所以選擇金嵐城作為行省的經濟、軍事中心也自然就不足為奇了。
……
身後,一道道傳送光輝閃爍,林夕已經騎乘白馬,拱護著沈明軒、顧如意從人群中走了出來,笑問:“怎麼啦,難道跟這座風來城有共鳴不成?”
“確實有。”
我拽著烏獬豸的韁繩,笑道:“說出來不怕你笑話,當初金嵐城外有一座熾焰龍窟,是赤龍精魄顯化的地方,我就是從那裡冒充阿飛的名字,然後奪走了赤龍精魄的,也正是因為這一節,引發了後來遷怒討伐史上飛的版本……”
沈明軒努努嘴,笑道:“原來如此,那次渣飛好像確實被嚇得不輕的樣子。”
“哈哈哈,活該!”
“~~~”
林夕提著大天使之劍,左手一拂打開了大地圖,在公會頻道裡說道:“各團團長都下達指令吧,咱們從風來城的北門出去,然後在北門外集結,集結完畢了再一起前往雁門關。”
“好!”
眾人一一答應,而我則騎乘著烏獬豸在前方開道,橫穿風來城,直接帶著一鹿眾人從北門出去,隻見沿途到處都是酒樓開業、小販叫賣的聲音,血色王庭的人被驅逐之後,人族馬上遷來了許多人口,顯然政策上是相當照顧的,甚至一些凡書城、冬陽城的商人隻要同意投入資金,就能在風來城直接獲得一座酒樓、一座作坊之類的產業,於是在短短的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裡,風來城已經徹底從一座血色王庭城池轉化為一座人族城池了。
甚至,在我們出了北門之外,遠遠的就能看到成群結隊推著小車、扛著鋤頭的人族農夫前往田地裡耕種,城外,一塊塊良田猶如棋盤般橫亙,人族在刀耕火種、繁衍生息、衍生文明這一塊,確實不是彆的種族所能相提並論的,比起人族,蠻荒一族太過未開化,血色王庭則過於追求修煉,半人馬一族則智力不足,甚至就連林地精靈跟人族一比,都顯得太過於高冷,以至於創造力不足。
林地精靈的工匠雖然也手巧,有許多大師,但在工匠規模上卻遠不能與人族相比。
“血色王庭啊!”
清燈騎乘戰馬,手握雲龍戟,一身精悍鎧甲,頗有一代宗師的氣象了,看著遠方的田地與村落,笑道:“已經完全是一個曆史了,北涼行省,終究還是在人族的手裡時看起來更加的生機勃勃一些,陸離你說對吧?”
“對對對。”
我咧咧嘴:“血色王庭有天生的局限,他們舉國都追求血修,以種田、讀書、生產為恥,崇尚的也是叢林法則之類的生存準則,所以血色王庭的軍事上或許還可以,但在農業、工業、知識產業等方麵完全沒有辦法跟人族比,而這些產業是國家的基石,是支撐頂層修煉、軍事的基礎,所以血色王庭根本不是對手,直接被我們人族給乾掉了。”
阿飛扶額:“媽的,理論一套一套的,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說得有理有據。”
林夕策動白鹿緩緩前行,道:“本來就有理有據。”
阿飛一臉無語:“行,盟主大人偏袒男朋友已經胳膊肘拐到大腿根了。”
林夕:“……”
……
大約一個多小時之後,一鹿主分盟的近4w人穿過一座座城池和山嶺,終於抵達了目的地,遠遠的,在群山峻嶺之間,一座雄關佇立在我們的視野之中,正是雁門關,這裡已經是深秋的景象,萬物蕭瑟,樹上到處都是枯黃的殘葉,而雁門關就像是荒蕪天地中的一位守衛天神一樣,在鎮守著人族的邊境。
“終於到了,腿都快走瘸了。”清燈嘟噥了一句。
結果清霜提著法杖給他的馬屁股就是一下,道:“哥,你還是騎馬的,你有什麼資格叫苦啊,你看看我和小妹,還不是兩條腿陪你走那麼久!回頭給我們倆腿給走粗了,你可要負責,請我們吃好吃的才能補償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