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暉與孟晦閒聊之時, 於明輝已然在傀儡的引導下,來到了他們休憩的小花園。
於明輝這次使用的身體是一個魔修,修為低下、麵目普通,一看就選得及不走心, 僅僅隻是過來走個過場。
看到並肩坐在一起,顯然十分親密的孟暉與孟晦, 於明輝露出了一個極為複雜的表情, 看著孟暉的目光中滿滿都是麵對負心人時的控訴。
一時間, 孟暉差點都要以為自己在不知什麼時候渣了對方。
“你這是什麼眼神?”孟暉一臉的莫名其妙, 而孟晦更是神色一沉, 目露凶光。
被孟晦那危險的視線盯著, 於明輝一個激靈,脖子反射性的一疼, 連忙收斂起玩鬨的心情, 一本正經的歎了口氣:“小菜……孟啊,你可當真是真人不露相啊……”
孟暉有些尷尬,輕咳了一聲:“於哥, 對於這些事, 我先前也是不清楚的。我被主係統洗去了記憶,什麼都不記得了, 直到來到這個位麵後,才了解到真相。”
“……行吧,你失憶你有理。”於明輝聳了聳肩膀,又撇頭看了孟晦一眼, 卻並沒有與他打招呼的意思。
——很顯然,在成為資深維護者後一直順風順水的於明輝依然深深銘記著自己在孟晦手中遭遇的滑鐵盧,並不打算與他有什麼“友好”的交流。
——如果不是打不過,於明輝都想直接懟他一臉!
注意到於明輝的排斥,孟晦勾唇冷笑,同樣將自己的不屑與傲慢表露的淋漓儘致。他性情高傲,看不起自己的手下敗將,再加上與維護者的那一段仇怨,使得他看不慣除了孟暉以外的所有維護者,自然更加不會給於明輝任何好臉色。
——更重要的是,從孟暉剛剛的講述中可以看出,於明輝算是他最為熟悉、關係最為密切的維護者了,既是師長又是損友,而這樣“親密”的關係放在孟晦眼中,那就是需要他極度警覺的疑似“情敵”。
——誰會對情敵友善呢?不可能的。
於明輝與孟晦雖然沒有任何言語交流,但氣氛卻針鋒相對、劍拔弩張。孟暉看在眼裡,無可奈何,隻能硬著頭皮插入其中,試圖打破兩人之間冷凝的滯澀:“於哥,你再次來到這個位麵,是為我們帶來了主神的回複嗎?”
“具體情況,我不是很清楚。”聽到孟暉的詢問,於明輝從與孟晦的暗中較勁中回過神來, “我接到的任務,就是把這個——給他。”說著,他打了個響指,半空中除了粉色的兔子外,還出現了一支……毛筆。
“……這是係統?”孟暉訝然。
“對,據說這個係統的原主人因為某種原因亡故了,按理說,沒有宿主的係統應當被回收、格式化後再利用,不過它經驗豐富,於是被主係統破格留存,以備不時之需——現在就派上了用場。”
在於明輝說話的時候,毛筆已然輕飄飄的飛到孟晦的身邊,安靜的懸浮在他身側。而孟晦則饒有興趣的歪頭看著這個係統,臉上的笑容頗有些玩味。
“總之,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了,至於更進一步的消息,大概是需要由這個係統向你們傳達,我就是跑個腿兒,將它帶過來而已。”任務完成,於明輝也不打算久留,畢竟他並不喜歡孟晦,而披著這樣一具脆弱的皮囊站在孟晦麵前,也讓他極度缺乏安全感。
於明輝來去匆匆,向孟暉確認沒有問題後便很快離開。而孟暉與孟晦的注意力,則集中在了這隻筆狀係統上。
光球對於自己的新夥伴相當好奇,興奮的圍著毛筆上下翻飛,時不時還湊過去挨挨蹭蹭,似乎是在示好。隻不過,這支毛筆卻如老僧入定那般沉穩,對於活潑的光球沒有半點反應,倘若不是它還堅.挺的懸在半空中,孟暉都要懷疑它已然是一隻死統了。
對於這樣“沉穩”的係統,孟暉頗感棘手,反倒是孟晦沒有半點客氣,伸手將它從空中抓進手裡,在指間愉快得轉了好幾圈。
差點被轉暈的係統:“………………………………”
“請您不要這樣做,我並不是您的玩具。”回憶起孟晦“係統殺手”的名號,意識到自己再不吭聲,估計會被孟晦玩壞,筆形係統終於主動開口,語調如老乾部般嚴肅認真。
然而,很顯然,孟晦並不是會乖乖聽話的類型,所幸他身邊還有比較靠譜的孟暉。
默默將係統從孟晦的指間拯救出來,孟暉輕咳一聲:“請問……該如何稱呼?”
“我的編號為DCS1578,如果不喜歡稱呼編號的話,您——我指的是孟晦宿主——可以為我取一個名字。”係統語氣平淡。
“你之前不是有一個宿主嗎?他沒給你取名字?”孟暉疑惑。
“……有的,但是他已經不在了,而我也即將擁有新宿主。按照規定,係統的名字需要由所屬的宿主來決定,以便培養係統與宿主之間的感情。”係統一板一眼。
聽係統這樣講,孟晦挑眉,隨口說道:“那你就叫‘毛筆’吧。”
毛筆:“……好的,宿主。”
注視著毛筆與孟晦之間的互動,孟暉一時竟不知該感慨這係統的性格太過古板,還是該歎息它這般乾脆利落的抹去了原宿主留下的痕跡——不過,也許就是因為這份自持與冷靜,它這才在宿主死去後依舊被主係統留了下來。最起碼,如果自己死了,他的球球大約不等主係統回收,就會難過得自己崩潰掉了。
將毛筆與光球比較了一下,孟暉發現自己還是更愛自家傻乎乎的球球,不過,他也不打算對這隻係統品頭論足,反而扭頭看向孟晦:“你這起名方式,也太敷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