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垃圾地的發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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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秦旭盯的廢棄垃圾填埋場,又名青山橋垃圾填埋場。

作為一個早期的垃圾場,當初采用露天傾倒的方式,而不是如今常用地挖坑填埋,再覆蓋土壤,表麵綠植的填埋方式。

垃圾成山之後,再進行轉移填埋,需要消耗的人力物力較大,所以潮海市政府這些年一直沒有處理這個地方。

其實,如果秦旭提出承包這片垃圾場的話,不用兩年,隨著潮海市城市麵積的擴大,政府總是要撥款改造處理這片區域。

當然,已經作為垃圾處理地的地方,是不能開發成商業區或者住宅區的。

政府隻能將其改造成城市公共綠化地,公園等場所。

了解過劉景懷對這片土地規劃和用途之後,柳卓陽作為劉景懷在這件事情的代理人,通過向潮海市政府闡明這塊土地的規劃用途,最終以極其優惠的價格,獲得了這塊垃圾處理地的使用權。

當然,合約對使用者的限定條件也很苛刻。

作為這塊垃圾處理地的開發利用者,不僅僅需要徹底解決這批垃圾山,不可以將其轉移填埋到其他地方,同時,土地的規劃使用也很有限。

工廠,商業廣場,居民區,辦公樓這些盈利較高的房產項目,都是在開發禁止的範圍之內。

這也意味著,這塊土地的使用者,既要花費高昂的代價,處理這山一般的垃圾,又無法選擇更好的開發項目盈利

實際,潮海市政府並沒有腦子發熱,向投資者提出這種條件。

這樣純粹為了保護環境,而投入大筆資金,卻收益甚微的事情,也隻有政府職能機關才有責任履行。

而且也隻有在財政寬裕的基礎。

青山橋垃圾處理地,被荒廢這麼久也沒動靜,也是因為潮海市政府將市政資金,用在更急需的地方。

讓潮海市政府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這種苛刻至極的條件,居然是對方主動提出來的。

有了這種條件作為談承包合約的基礎,潮海市政府對承包金額這種小事,並不太計較了。

算一算,如果市政府自己想要處理這塊垃圾填埋場,投入的經費可是一大筆不小的數字,能找人負責接手,已經算是賺到了。

正是因為柳卓陽幫自己談妥的條件,是出人意料的低,秦旭對柳卓陽推薦的人,鄭重考慮,還是同意了他的推薦。

警察這一行,每天接觸的社會陰暗麵很多,而律師也不是一個善茬的職業,接觸的形形色色的人,複雜程度也不下於警察。

柳卓陽向劉景懷推薦的工作人員,是潮海市一群幾乎被整個社會遺忘的小群體。

柳卓陽是今年年前,幫餘溫科處理一個幼兒家暴案,調查取證的過程,無意間接觸到這個群體的一個角落。

北寧是和他最熟悉的人。

據柳卓陽發給劉景懷的話裡介紹,這是一個通情達理,性格和善的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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